机关七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16 作者:邓瑾 来源: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基础课部(体育部)、人文素质教育中心 编辑:邓瑾 审核人:王超 点击数:

    为加强机关七党支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及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开展,特制定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二、公开内容

    按照学校党委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包括:

    1、学院党委重大决策、决定、文件、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机关七党支部领导干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机关七党支部党员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4、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5、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6、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三、公开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充分征求了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党员群众公开。

    四、公开时间和形式

    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新闻媒体或在党务公开栏和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五、监督与考核

    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机关七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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