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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等学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3-25 作者: 来源:部门 编辑:admin 审核人: 点击数:

湖南省高等学校深入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湘群组发〔2014〕17号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湘发〔2013〕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 湖南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4〕3号)要求,我省高等学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为扎实开展好高校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是推动我省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内在需要和重大政治机遇。高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着力解决高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对于全面落实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深化高校综合改革,加快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对于发挥高校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推进“四化两型”“四个湖南”建设,促进“三量齐升”,实现“两个加快、两个率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高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

高校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发〔2013〕4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要求,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高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校、院(系)和学校直属(附属)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为重点,所属基层党组织都要参加,确保广大党员普遍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进一步突出“六个注重”:一是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紧紧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充分发挥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模范带动作用,带头开展学习教育、带头听取群众意见、带头查摆自身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落实,推动形成层层示范、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二是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强化问题导向,着力从具体问题抓起改起,下大气力解决发生在师生、群众身边的不良作风问题,确保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让广大师生、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满意。三是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坚持开门搞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广大师生、群众的积极性,让广大师生、群众提意见、来监督、作评判,确保全过程都发动群众参与、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使活动成为群众支持、群众检验、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四是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支持和鼓励基层党组织高标准完成“规定动作”,积极探索各具特色、务实管用的“自选动作”。五是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统筹校级、院(系)和学校直属(附属)单位等开展活动的关系,做到上级指导带动下级、下级监督评判上级,通过上下联动更好地解决广大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六是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坚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始终,切实强化一把手责任,加强督导工作力度,从严把好质量关,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二、认真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任务

高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中解决校、院(系)和学校直属(附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回应师生、群众关切,维护师生、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关系广大师生、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师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效果取信于师生、群众。

(一)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抓住不放、一改到底,务求见到实效。

反对形式主义方面,重点查找并着力解决学风不正、教风浮躁、文山会海、弄虚作假、工作不实等问题。一是查找并解决忽视理论武装,学而不思,学用脱节,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能力不强的问题;二是查找并解决没有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教学和科研上、用在学校管理上,而是违规兼职搞副业的问题;三是查找并解决搞“学术腐败”,花钱买论文、争课题、跑项目,拼凑抄袭学术“成果”,虚报就业率等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问题;四是查找并解决文件会议过多过滥,基层单位和教职工疲于应付,正常教学科研活动受到干扰的问题;五是查找并解决重部署轻落实,工作作风漂浮,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不够、工作不落实的问题;六是查找并解决好大喜功,华而不实,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内容,重外延轻内涵,办学资源不集中,特色不明显,教育教学质量下滑的问题;七是查找并解决重业务轻党务,重学术轻师德,对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建设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端正学风,改进文风会风,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到教育改革发展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

反对官僚主义方面,重点查找并着力解决脱离群众、高高在上、独断专行、推诿扯皮等问题。一是查找并解决宗旨意识淡漠,联系和服务师生不够,漠视师生员工合理的利益诉求,不注重维护师生员工利益的问题;二是查找并解决不讲大局、不顾长远,不重视基础性工作、急于出政绩,好做表面文章,盲目唱高调、炒概念,提出不切实际的口号,急功近利、盲目决策,对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促进提高质量措施不力的问题;三是查找并解决官本位思想严重,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机制不健全,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四是查找并解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到位,党委书记和校(院)长职责定位不清,班子不团结、不和谐,民主治校不落实的问题;五是查找并解决不负责任,回避矛盾,推诿扯皮,得过且过,不敢抓、不敢管,缺乏责任担当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强化群众观点,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虚心向师生、群众学习,真心对师生、群众负责,诚心接受师生、群众监督。

反对享乐主义方面,重点查找并着力解决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贪图享受、追名逐利等问题。一是查找并解决革命意志消退,思想空虚,精神懈怠,缺乏高尚情操的问题;二是查找并解决养尊处优,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缺乏改革创新意识和攻坚克难干劲的问题;三是查找并解决追求享乐,玩风过盛,热衷于吃喝应酬、迎来送往、游山玩水的问题;四是查找并解决迷恋特权,追名逐利,过于计较个人待遇,在招生考试、经费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谋取私利的问题;五是查找并解决贪图奢华享受,生活讲排场、比阔气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两个务必”,坚持艰苦奋斗,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反对奢靡之风方面,重点查找并着力解决铺张浪费、节庆泛滥、挥霍公款、生活奢华等问题。一是查找并解决勤俭办学坚持不够,管理粗放不科学,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低下、浪费严重的问题;二是查找并解决经费管理监督不严,经费使用不公开、不透明,“三公”经费开支大,套取挪用科研课题经费的问题;三是查找并解决虚荣摆阔,搞“面子工程”,热衷于开大会、搞校庆、设评估、立项目,节庆、活动泛滥的问题;四是查找并解决兴建豪华办公楼,违规占用办公用房、住房,超标准配备和使用公车的问题;五是查找并解决巧设名目,挥霍公款,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借开会、调研、考察、培训之名变相安排公费旅游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二)着力解决关系师生、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认真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着力解决师生、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着力解决师生、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多办师生员工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好事实事。认真抓好高校阳光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师生、群众利益诉求反映渠道,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着力改善师生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认真落实离退休教职工政治生活待遇。妥善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问题,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学生入得了学、读得起书、学有所成。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体系,完善就业与招生、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抓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对学校卫生、食品、防火、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三)着力解决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发展学生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深化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晋位升级工作,切实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转化;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组织带领广大党员为师生、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服务;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认真做好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切实帮助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健全基层党组织服务保障体系,充分调动党组织和党员服务师生、群众的积极性。

(四)着力解决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的问题。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青年教师思想引导工作,突出抓好青年教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激励他们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潜心钻研、精心施教、倾心育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青年教师严守教育教学纪律和学术规范,防止把消极情绪和错误思想带入到课堂中;切实加强青年教师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抓好青年教师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坚持思想政治培养与业务提高相结合,强化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培训,搭建社会实践平台,引导他们了解国情社情民情,自觉做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支持青年教师主持、参与重大教学和科研项目研究,支持优秀青年教师和学术骨干“走出去”进修培训,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科研、生活中的具体问题,让青年教师有用武之地、无后顾之忧。

三、扎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工作

高校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2014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所高校,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有序推进。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抓好思想动员、理论武装和征求意见。抓好思想发动。春季开学后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传达中央、省委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精神,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出部署。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师生党员中存在的畏难情绪、轻视思想和松口气的想法、等待观望的心态等模糊认识,把师生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加强学习教育。采取专家导学、领导带头学、领导干部讲党课、集中组织学、专题辅导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发〔2013〕4号和湘发〔2013〕5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徐守盛同志在全省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和第一批活动总结暨第二批活动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组织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读本,组织观看《苏联亡党亡国20周年祭:俄罗斯人在诉说》、《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等电影电视教育片。开展“做群众贴心人”专题讨论和“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大讨论。每名党员、干部要联系学习内容谈认识、联系思想实际谈体会、联系作风建设谈收获,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讨论。校、院(系)和学校直属(附属)单位领导班子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督导组和高校党委要对中层以上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抽查。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坚持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广泛听取意见,特别要注重征求基层单位和一线教师的意见,听取社会各界、学生家长和校友的意见。通过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调研走访等形式深入征求意见,注重利用网络收集意见,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掌握党员、干部特别是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要原汁原味进行分类梳理,及时向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反馈。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抓好查找问题、剖析检查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突出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校、院(系)和学校直属(附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以及校、院(系)和学校直属(附属)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党员干部,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案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高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学校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和督导组要严格审核把关。对照检查材料联系实际不够、问题找得不准、剖析不深不透的,要责成修改或重写。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高校党委领导班子、院(系)以及学校直属(附属)单位设党委或党总支的领导班子,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天。会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要求,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纷争。党组织书记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代表班子进行剖析。班子成员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和督导组的同志要到会指导,开展点评,对会议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及时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各基层党支部要采取“一会四评”的方式,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对查摆剖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归类,进一步聚焦“四风”问题,逐项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校、院(系)和学校直属(附属)单位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校、院(系)和学校直属(附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校、院(系)和学校直属(附属)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党员干部,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高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撰写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并逐一审阅班子成员个人的整改措施,督导组要严格审查把关。实行开门整改,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公布,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并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

紧扣实际抓整改。围绕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做到真改、实改、快改。坚持抓住根本、标本兼治,把解决“四风”问题与增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把提高密切联系群众的觉悟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结合起来,做到工作、思想一起改。各高校党委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要严格督导下属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整改工作,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动真碰硬、攻坚克难,持续用劲、步步为营,确保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实效。

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认真对照省委部署开展的34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完善专项整治方案,落实推进措施、牵头部门、具体责任人、时间进度表和检查评估、监督问责要求。重点整治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课题申报立项、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问题;违规招生、乱收费、违规兼职搞副业、搞学术腐败、虚报就业率等问题;超标准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违规占用办公用房和住房、滥建楼堂馆所等问题;违规设置“小金库”、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因公出国(境)管理审批不严等问题;编外大量聘用人员、选人用人不规范等问题;侵害师生、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坚持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不见成效不收兵。

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严字当头,坚决查处发生在师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健全落实制度规定。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按照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工作规律的要求,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要注重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梳理,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师生制度、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制度、师德师风建设制度、预防和惩治学术不端行为制度。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管理、因公出国(境)管理等制度规定。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学校章程建设,不断探索完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召开总结会议,并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活动情况,重点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总结会议后10日内,要形成专题报告报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全省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切实加强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高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按照省委的要求,成立全省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抓好全省高等院校和中小学校的教育实践活动。各高校党委要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实践活动,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纪检监察、组织、宣传、人事等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单位调查研究,解剖“麻雀”,推动面上活动的开展。各高校党委班子成员和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在本校基层教学、科研单位建立联系点,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开展活动的指导。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走过场的,要追究高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防止文山会海,力戒形式主义。

(二)注重分类指导。各高校要区别学校领导班子、机关处室部门、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基层单位的不同情况,根据党员领导干部、教师党员、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的不同特点,针对教学科研、机关处室、后勤服务部门的不同工作职责,分别提出符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对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可以通过送学上门、召开支部会议等形式,组织他们学习领会上级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对学生党员,重在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宗旨意识,树立群众观点。

(三)加强督促检查。省委向省属本科高校和省直部门主管的高职高专院校派出督导组;市州主管的高职高专院校由市州委派出督导组,同时接受省委派驻市州督导组的督导;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向民办高校派出督导组,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长沙医学院由省委教育工委派出督导组,其他民办高职院校由市州派出督导组。各高校要向院(系)及直属(附属)单位派出督导组。督导组成员要选派政治强、原则性强、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同志担任。督导组要认真审阅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整改措施等,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主流媒体优势,重视发挥网站、微博等新兴媒体作用,在校报、网站设立专栏,大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部署要求。深入挖掘和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同时,通过以案说法、曝光反面典型等方式,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五)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做好学校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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