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校级、推荐省级2025届
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毕业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坚定信仰、砥砺品德,珍惜时光、勤奋学习,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4〕273号)、《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三推三评”激励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中,开展评选校级、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政治立场坚定。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顺利完成学业,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四)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五)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学院认定的A类比赛或其他省级行政单位主办的比赛)。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等校级奖励两次以上(含两次),或获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六)推荐为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以下国家级、省(市)级或院级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奖(不含优胜奖):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②“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③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④“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⑤教育部组织的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⑥其他经学院认定的院级以上创新创业类竞赛;
2.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学院校园孵化基地。
二、评选、推荐名额(单位:人)
优秀毕业生 |
二级学院毕业生 |
人数 |
校级(4.2%以内) |
省级(2.7%以内) |
电子工程学院 |
533 |
22 |
14 |
机电工程学院 |
515 |
22 |
14 |
软件学院 |
811 |
34 |
22 |
经济管理学院 |
807 |
34 |
22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778 |
33 |
21 |
文化艺术学院 |
564 |
24 |
15 |
全院 |
4008 |
169 |
108 |
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
|
毕业生人数 |
校级(0.8%以内) |
省级(0.3%以内) |
全院 |
4008 |
32 |
12 |
注:
1.参军入伍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2025届毕业生,满足评选条件的,可优先推荐,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2.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1.个人申请(通过学工系统进行申请,申请时间段: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7日,截止日期系统自动关闭申请)。
2.班级推荐。
3.辅导员推荐。
4.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5.二级学院公示(在网站和校内宣传栏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6.各二级学院在公示期满后,于2025年1月13日下班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和具体名单(盖章),交学生工作处黄慧敏,未按时提交按自动放弃处理。同时根据提交的具体名单由二级学院在学工系统中确认勾选通过,确保提交的具体名单与系统中确认通过的名单一致。
7.学院“三推三评”工作小组会议审议。
8.学院公示(在网站和校内宣传栏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9.根据公示期无异议名单由学生工作处在学工系统中确认勾选通过,确保与会议审议通过后的名单一致。
10.报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定。
11.宣传报道和在“2025届毕业季”予以表彰。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具体推荐办法如下:
1.班级提名。在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中的学生中,班级民主讨论,由辅导员和兼职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二级学院考察。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学院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向学生工作处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
3.提交推荐材料: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1月13日将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名单》(见附件4)各一份纸质材料和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的符合条件的2个获奖证书复印件报送至学生工作处6-306室,并将附件3的EXCEL版和附件4的WORD电子版发送至黄慧敏办公邮箱,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其中如何查询毕业生资格审核编号详情见补充说明)。
4.学校推荐。学校“三推三评”工作小组全面审核各二级学院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报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定后,在校园网和校内醒目的公告栏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 7 天后上报湖南省教育厅学生处。
5.省教育厅审定。省教育厅对学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三)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申报方式如下:
1.材料提交: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2025年1月9日16:00前将符合条件学生的以下材料: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2)、②《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3)、③《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单》(见附件4)、④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档打包发送至院团委李梦瑶邮箱2023005@mail.hniu.cn,纸质档报送至院团委办公室北6栋-304,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评审:院团委将成立工作小组进行评审,择优推荐校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3.学校推荐。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报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定后,在校园网和校内醒目的公告栏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7天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奖励办法
(一)经评定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授予“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5届优秀毕业生”或“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优秀毕业生由二级学院优先推荐给优质用人单位。
(二)经评定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5 届优秀毕业生”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优秀毕业生由学校优先推荐给优质用人单位。
五、评选要求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关键时机。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铸魂育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
(二)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学生工作处牵头负责评选校级、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院团委牵头负责评选校级、推荐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二级学院确定评选和推荐名单需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学生工作处、院团委确定评选和推荐名单需召开“三推三评”工作小组会议。
(三)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一律不替补。
(四)请各二级学院安排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学生工作处联系人:黄慧敏,电话:0731-82782750,办公邮箱:2023029@mail.hniu.cn;院团委联系人:李梦瑶,电话:0731-82782066,办公邮箱:2023005@mail.hni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