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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入驻校园孵化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0日 11:41 作者:电子工程学院 来源:电子工程学院 编辑:余黎 审核人:马孝杰 点击数:


各位在校师生: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背景下,我校积极鼓励和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开展运营的创业项目和初创企业,且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具有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入驻要求

1.创新创业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二年级学生优先;

2.入驻项目具有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有较成熟的运营思路,最好能够与专业结合。获得校级、省级及全国级大学生创业大赛及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获奖项目优先;经营售后服务类的项目,经营销售的产品必须是在长沙市有售后服务部的产品、代销商品的质量保证书、代销商品厂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代销商品厂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销商品厂家与学生项目间商业行为协议书、代销商品厂家风险抵押金;
   3.创新创业项目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

4.项目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有自己的企业文化;

5.代销大功率电器、电子游戏室、歌舞厅、按摩、网吧等项目一律不得申请。
三、申请入驻流程

1.入驻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入驻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申请书(附件1);

2)商业计划书(附件2);

3)项目相关管理制度;

4)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经营人员简历、学业成绩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团队成员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5)办理相关注册登记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售后服务类、经营代销类企业,需要有商品代理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协议书。
四、其他相关事项

1.项目申请截止时间:52817:00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档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2023005@mail.hniu.cn52916:00前请将申报材料纸质档一式三份交至北院6栋304室;

2.申报者做好答辩PPT及各类展示材料的准备工作52918:00进行项目路演;

3.入驻项目每月需接受考核,考核合格可继续孵化;

4.入驻项目需与申请项目一致,中途不得变更创业项目或项目负责人;

5.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有项目即将成功孵化,将有空门面3公开组织入驻申请。团委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提交项目进行综合评审;

6、项目申请联系人:院团委李梦瑶0731-82782066



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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