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冬季安全用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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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冬季安全用电的通知
芙蓉校区、各部门:
随着天气转冷,学院用电量聚增,为确保用电安全,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和办公秩序,请芙蓉校区及各部门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将安全用电教育和检查工作纳入今年11、12月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每月开展一次全部门的安全用电教育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对部门用电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各办公场所原则上不得使用除空调外的取暖设备,未装空调的办公场所或有特殊要求需用其它取暖设备的,须说明原因由部门领导批准同意后报安全办(唐敦处)备案。
3、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要求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避免发生电路过载而发生事故。
4、各办公场所需在显著地方张贴有安全用电相关的警示语,每天下班后有专人负责检查电器电源是否关闭。
请芙蓉校区及各部门认真执行,学校安全办将在近期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要求规定的行为上报学院并按学院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保卫处 后勤处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