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校区、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6]11号)和省教育厅的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学院推荐2016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选派对象应是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在职教师。选派条件严格按教育部教师司函[2016]11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执行;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主持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好成绩,学术水平较高,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推荐程序
1、个人报名(4月20日—4月21日);
2、二级学院、部推荐(4月20日—4月21日);
3、人事处资格审查(4月22日);
4、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4月22日);
5、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名额为1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证、教师资格证的复印件和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4份)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文档)。
四、报名地点:人事处办公室
五、联系人:刘老师
六、联系电话: 82782015(办公室)/ 6705(集团号)
附件:
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2016.4.20
附件:中西部教师访问学者推荐表
中西部教师访问学者推荐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