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吴伯桥老师限期返校报到的通知
吴伯桥老师,你已长期不到学院上课,亦没有向学院请假,学院多方、多次催促你返校无果,因而属于旷工。现郑重通知,请你于2017年1月9日前到学院办公楼组织人事处303办公室报到。若逾期未报到,学院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第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将依法解除与你的聘用关系,作开除处理。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