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院(部),院属其他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0年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6日(星期一)补休。
二、清明放假期间,暂时停止网络授课;各部门妥善安排好人员值守、疫情防控、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及时动态报送信息,确保安全隐患清零。
三、广大教职员工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减少人员聚集,做好安全防护,外出戴口罩、回家即洗手,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朋友负责。同时要注意文明祭扫、移风易俗,树立新风。
四、各位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省、市纪委关于清明假期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严守纪律和规矩。
特此通知。
党政办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