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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2021年单独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李敏 来源:纪检监察处 编辑:冯婉莹 审核人:廖明辉 点击数: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8号)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1]1号)等文件精神,保证国家级招生考试的严肃、权威和公正,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现就进一步严肃单独招生工作纪律做如下要求:

一、严明宣传纪律。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部署要求,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开单招各环节中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需要公开的招生信息主要包括:招生政策、招生简章、单招方案、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含单招计划总数、分专业计划数和各类别录取比例)、考试成绩、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查处结果等,学校招生的专业计划如有调整时,必须事先向社会公布。不准封闭信息,暗箱操作。

二、严格招生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转移、下放招生权和办学权,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严禁以个人名义举办或者与中介机构、其他个人联合举办考前辅导班。严禁以兜售试题等任何名义向考生收取费用,不得有承诺录取等任何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行为。

三、严格试题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湖南省涉密考试保密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规范命题,确保试卷安全,做到保密制卷。试卷印制要采取严格的安保措施,严守保密纪律,印制完成后确保试卷的安全转运和保管。严格挑选试题管理人员,人员一经确定,未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不得自找人员替代。不准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考试前透漏考题。

四、严肃考场纪律。单独招生考试的考务、监考人员,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进行纪律教育。要周密组织施考,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要求,划定考点考区,设置警戒标识,规范编排考场。要严格考生身份核验,不准冒名顶替;严禁考务、监考人员与考生串通作弊;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好证件按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保持考场秩序,严肃监考,禁止在考场内吸烟和携带通讯工具等。

五、严肃评卷纪律。考试答卷要按照规定妥善管理。考试面试和评卷期间实行现场封闭管理,所有参与面试和评卷人员应主动上交所有通讯工具,禁止串场、打招呼、递“条子”。评卷人员应公正、认真、独立地开展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相互商量评分。统分校对工作必须由两人同时开展。评卷工作实现签名负责制。

六、严肃录取纪律。严格按招生章程择优录取,不得违规操作,不得乱打听,不得瞎猜测、乱议论。不准以任何借口,私改分数或对考生进行违规录取。招生办未对外公布考生成绩前,任何人不得透露考生成绩和排名。

七、严肃廉洁纪律。严禁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非法招生活动。严禁索取或接受考生或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宴请或娱乐活动等。严禁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勾的任何费用。严禁各级领导和单独招生工作人员,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插手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干扰招考工作的正常进行。

八、严肃防疫纪律。严格落实学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学院纪委欢迎举报,对经查实确实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学院纪委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触犯法律的,依法送交有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731-82782013

举报信箱:jjjcc@mail.hniu.cn

信访地址: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办公楼304室)

邮编:410200


中共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