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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创新技术管理工程专业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9 作者:彭洁 来源:校企合作与科技处(职教集团秘书处) 编辑:左光群 审核人:黄继雄 点击数:

关于推荐创新技术管理工程专业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的通知》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创新技术管理工程专业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数

学校将根据“评委入库资格条件”推荐不超过3名评委。如果申报人数超额,科技处将组织专家遴选,确定推荐名单。

二、评委入库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优秀的政治品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凡有违纪违法、党纪政纪处分、诚信缺失、学术不端等情形及群众反映争议较大的人员不得推荐。

2.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学习职称相关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敢于担当奉献,能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

3.具有创新工程师(或创新能力等级证书)二级以上或者信息化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3年及以上(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重点在创新方法方向,以及在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改造领域有较高知名度,有一定的企业创新经验,具备担当创新技术管理工程职称评审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素质。

4.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的强度要求,在职在岗,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按要求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可参与推荐,年龄相应放宽。鼓励支持已退休的专家入库,年龄放宽至63周岁(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注意事项

1.推荐人选须由2名在创新方法领域,或在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改造领域的专家实名推荐或由学校推荐学校将严格审查相关材料并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2.推荐人选不得同时身兼其他两个系列评委库评委身兼有其他一个系列评委库评委的人选,请备注“兼××系列评委库评委委员”。

3.材料报送:推荐人选需填写《创新技术管理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表》(见附件2)和《创新技术管理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花名册》(见附件3),2023年11月20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邮箱ky@mail.hniu.cn,将纸质版推荐表一式2份提交至科技处。

其他推荐要求详见附件1。

联系人:廖映雁、彭洁

联系电话:13317340792、15874127971


附件:1.关于推荐创新技术管理工程专业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的通知

   2. 创新技术管理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表

   3. 创新技术管理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花名册


科技处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