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的公办高职院校,是湖南省首批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之一,是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设有四个学院28个专业。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院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管理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监督和指导下和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领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双向选择、综合考评、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人才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求实、创新精神,愿意为学院的发展努力工作,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
(二)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能吃苦耐劳,关心爱护学生。
(三)符合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 日至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办公楼301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到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到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基本信息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二份),同时请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职称证和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三张近期2寸正面照片。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登陆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niu.cn/)报名系统报名,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和《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基本信息表》直接上传,并自行打印。
现场确认时间:网上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4月20日至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职称证和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三张近期2寸正面照片,《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和《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基本信息表》(一式二份),到学院人事处(办公楼301室)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非2016年毕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内的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查询证明,国外的先提供学历证书(三个月内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三)资格审查。依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同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并核发准考证。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应聘附件1岗位,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附件2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附件1的岗位:采取笔试、试教、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 60分(含60分)。
试教: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的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及专业知识等。
试教设置合格分数线为 60分(含60分)。
面试:试教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和职业态度等。
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 60分(含60分)。
应聘附件2的岗位: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所有岗位都需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心理健康测试总分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试教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782015(刘老师、田老师) 监督电话:0731—82782013
附件:2016年公开招聘及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