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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我院组织开展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宣讲

发布时间:2023-04-05 作者:冯媚 来源:财务处 编辑:何思熙 审核人:徐红丽 点击数:

4月4日下午,我院财务处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宣讲,财务处全体工作人员及部分教职工共50余人参加本次宣讲会。

宣讲会由财务处周宇老师对2022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及具体操作步骤进行讲解,尤其针对教职工关心的赡养父母、子女教育、婴幼儿照护、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条件和标准及手机APP端自行年度汇算申报流程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教职工现场提问进行了热情耐心解答。

据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为2022年新增,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父母双方分别50%扣除。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是教职工以纳税人身份与税务局办理的清算业务,补税或退税由教职工与税务局之间直接结算,如涉及补税、未及时汇算清缴,将按规定征收滞纳金,并影响个人社会信用。2022年个税汇算清缴期间为2023年3月1日-6月30日。期间教职工可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核对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所得及预缴税额,填报个税汇算清缴数据,全年缴纳税金多退少补。

“财务人员现场专业解答,气氛热烈,此次培训会内容充实,针对性强,具有很好的业务指导意义,财务处针对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的专场辅导活动非常及时、非常必要,有效提升了教职工对个人所得税政策的理解,对工作中的实务操作有很大帮助。”与会老师由衷地说。

财务处负责人在总结时指出,此次培训会是落实“我为师生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之一,财务处将继续创新服务模式和服务手段,把服务师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为师生提供更优质的财务服务,用实际行动来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图1培训现场

图2退税实操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