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院属其他部门:
为助推青年教师成长,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发挥老教师对新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根据《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培养“传帮带”导师制实施细则(试行)》(湘信院人〔2018〕9号)有关精神,现将2019年度青年教师传帮带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指导对象
凡新进我院的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或讲师及以下职称的青年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
指导教师聘任
(一)聘任条件
1.中共党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了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各项政策,熟悉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工作负责。
2.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实践经验,成效突出。
4.专业理论基础坚实,实际操作拔能刺熟,独立主讲过1门以上课程。
5.研究方向相对稳定,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内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近三年达到以下条任之一(仅限第一主持人、第一成果人、第一作者):主持1项地市级及以上研究项目,或获1项地市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专著1部,或主编教材1部,或指导学生获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6.身体健康,有履行导师岗位职责的条件。
三、其他事项
1.选择导师实行同类专业优先,同类专业如无导师,可选择相近专业的导师。
2.每名导师指导1名青年教师,指导期为三年,原则上同一时期不超过1名。
3.请各相关部门组织本部门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初步遴选,将《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表》、《青年教师基本情况表》《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传帮带”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3、4)电子版发至办公邮箱2019030@mail.hniu.cn,纸质版(一式一份,盖章签字)于1月11日下班前交至人事处。联系人赵老师(电话:15773269566)。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