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院(部)、院属其他部门: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已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1月22日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学生社团积极健康、蓬勃有序地发展,活跃校园文化,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中青联发﹝2015﹞39号),《关于高校团委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基础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学团发〔2019〕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指由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按照自愿、自主、自发原则,善用网络技术和新媒体,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线上和线下课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培养同学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同学综合素质,促进同学成长成才。
第三条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学生社团工作,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是学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团委履行学生社团工作的主要管理职能,切实承担学生社团的成立、年审、注销、组织建设、活动管理、经费管理和工作保障等工作。学院学生会组织在校内学生组织中发挥枢纽型作用,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服务和联系。
第四条学院学生社团分为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及其他类。
第五条学生社团在服从学院管理和指导的原则下坚持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社团管理实行会(社)长负责制。学院学生会设立社团部管理和服务学生社团,社团部部长由学院学生会副主席担任。各社团应以“立足会员,服务同学”、“立足校园,服务社会”为宗旨,共同为我院学生第二课堂的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章管理机构----院学生会社团部
第六条院学生会社团部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发挥沟通学校管理部门和各社团的作用。社团部应全心全意服务于社团的全面发展与社团成员的全面成长。所有社团在社团部中一律平等。
第七条院学生会社团部应积极引导社团依据社团章程自主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努力为社团活动创造有利条件,不断完善社团管理制度并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社团正常成立和注销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社团管理与建设。
第八条院学生会社团部的职责:
(一)受理并审核发起学生社团的申请,报校团委审批、登记;
(二)受理并审核、注销学生社团的申请,报校团委审批、登记;
(三)审核或批准、监督学生社团活动;
(四)负责学生社团学期注册;
(五)监督学生社团经费使用;
(六)建立和管理学生社团和学生社团干部档案;
(七)考核学生社团和学生社团干部;
(八)组织评选学生社团组织学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报校团委批准、备案;
(九)开展全校性学生社团活动;
(十)协调学生社团关系,加强和促进学生社团与社会的沟通;
(十一)完善自身组织和制度建设;
(十二)完成学校党委和校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社团的成立、年审和注销
第九条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学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自愿基础上自由结成的群众组织,可打破年级、二级学院和专业的界限自由组成。
第十条我院学生发起学生社团由校学生会社团部审核,报院团委审批、备案,并实行年检制度。凡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学生团体,学院予以坚决取缔。未经批准,擅自以学生社团名义进行活动的,校团委将协同学校有关部门强行停止其活动,并报相关机构和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的发起条件:
(一)由10名以上、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可发起,且均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并自愿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二)必须有一个校内指导单位并聘请一名校内指导教师。校内指导单位应是我校具有管理职能或教学的正式机构。校内指导教师应是我校在岗在编的教职工,指导教师的聘请须经指导单位同意,并报校团委审批、备案。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1个学生社团,思想政治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且经所在党组织批准。
第十二条发起学生社团,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发起成立学生社团申请书(附件1);
(二)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附件2);
(三)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登记表(附件3);
(四)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社长登记表(附件4)。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的注册:
(一)每一个注册社团必须有完善的组织领导机构,包括第一负责人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及其它若干部门负责人。所设部门不能超过5个,每个部门工作人员不能超出5名。
(二)学生社团每年在指定日起到社团部办理注册登记,填写《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注册表》(附件5)。对逾期一个星期未交注册登记表的社团,降为准社团。
(三)学生社团办理注册申请书并填写注册申请表及社团基本情况调查表,内容包括开展社团活动的宗旨、目的、情况、组织机构、内部制度建设情况、上一学期活动总结、经费使用情况、固定资产明细账目及下一学期主要的计划和构想。
(四)社团部根据注册申请书对社团进行调查、核实,决定是否对该社团进行注册。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注销:
学生社团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向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注销登记,并报校团委批准、备案:
(一)分立、合并;
(二)人数不足以致无法开展学生社团活动;
(三)被强行解散;
(四)其他原因。
学生社团申请注销登记时,应提交由负责人签名的注销申请书。学生会社团部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书。清算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学生社团应自清算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生会社团部办理注销登记。
填写以下资料:
1.《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附件6);
2.《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注销登记表》(附件7);
第四章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社团组织机构由成员大会产生,原则上各社团每年都要进行组织机构换届。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做出决定;
(四)修改社团章程;
(五)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十六条成员大会作出决议,出席会议的成员须占社团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且须经出席会议的成员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七条社团负责人候选人,由社团部在征求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名后通过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社团负责人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社团负责人提名会计、出纳。报请社团部批准。
第十八条社团均需设立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以内、会计一名、出纳一名。协会下设理事会、各职能部门。理事会为协会的权利机构,有权决定社团日常活动的开展和经费的开支,有权修改协会章程,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会员在50人以内的社团理事会规模设5人;50人以上的设8人;100人以上的设10人。理事会由选举产生,社团会长的聘任必须经过演讲竞聘的方式产生。社团会长、出纳、会计是社团法定理事主要成员。
第十九条社团负责人的产生:
(一)社团负责人向全校公开招聘。
(二)初次面试:由社团部及上届社团负责人组成评委会对报名参选的和上届负责人推荐的同学进行初次面试。
(三)召开各社团换届选举大会:候选人在发表演讲并回答社团成员代表的问题后由该社团成员按社团章程民主投票产生,由社团部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换届大会的时间为每学年结束前3-4周,在这两周内校内所有社团必须完成改选工作。如有特殊情况,社团应提出申请并说明事由,经社团部同意后再做具体安排。
(四)社团新任负责人产生后,由其向社团部上报个人简历,经社团部批准和登记后,方可就任社团负责人。
第二十条社团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我院正式注册的学生;严格落实学院团委的有关要求。
(二)学生社团干部候选人须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成绩良好、道德品行端正、奉献意识突出、组织能力优秀。
(三) 社团主要负责人学业成绩综合排名须在前5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公益志愿类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为中共党员。社团应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组织换届,社团骨干须经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公开选拔、审核批准等环节遴选产生。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学生;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守校规校纪,热心于社团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良好,在社团和班级中具有一定威信。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社团负责人或财务人员:
(一)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
(三)社团因违规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四)其它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指导单位及指导教师职责:
(一)了解学生社团成员思想、学习,加强与社团干部、成员的交流沟通,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专业理论指导;
(二)积极参与学生社团的建设和管理,协助学生社团规划社团发展,并对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更换提出建议;
(三)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社团活动,提高社团活动的层次与质量,保证社团健康发展;
(四)指导学生社团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对学生社团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分析解决;
(五)关心社团干部的成长,注意加强与学生社团干部的联系沟通,协助做好社团干部选拔、社团考核工作。
第六章社团活动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目标,不得在学生中散布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不得开展与其宗旨不符的活动,按照相关审批程序,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应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从客观实际出发,全面考虑自身及外部条件,不占用正常教学时间和地点,应尽量避免与其他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在同一时间段重复开展相同或类似主题、形式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学生社团不得进行营利性活动。未经校团委批准,学生社团不得接受附条件的捐赠或赞助。不得开展纯商业性活动。
第二十七条活动开展前要填写《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活动申报表》(附件8)并附《活动策划书》,经社团部审批后方可举办。重大活动须经院团委同意方可举办。
第二十八条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汇报活动的过程、效果,并上交活动总结(注明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参与人数、活动流程、效果、经验教训,若是比赛还需附上比赛结果)。
第二十九条院团委、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应高度重视社团的活动开展,积极采取措施为社团开展活动搭建舞台、拓展空间、提供机会,并在实践中对社团活动的开展模式不断进行积极有效的探索。各级社团每学期应开展至少一次与本协会相关的大型活动,活动范围针对全院学生。
第三十条社团在举办重大活动、出外交流或邀请校外人士进校开展活动之前,须按规定向指导教师、社团部、团委、学院宣传部提交申请报告,经初步审核同意后提交一份包括经费预算和安全预案等在内的完整活动方案,经共同批准后方可按规定程序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社团负责人必须向指导教师、社团部、团委以书面形式进行总结汇报。
第三十一条五个以上(含五个)社团联合举办活动,必须经各自指导教师、社团部同意,并由主办活动的社团负责人把联合活动方案提交社团部、团委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二条社团除按自己的计划进行活动以外,应积极参与社团部或学校举办的大型活动,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本社团活动与学校总体安排发生冲突时,应自觉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
第三十三条社团出具证明、发布公告、进行宣传时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内容真实可靠并署社团全称,不得盗用学生会社团部、相关业务部门、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三十四条各社团需用到会议室、多功能报告厅等场地均须填写《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场地申请表》(附件8)。各社团悬挂横幅和张贴海报等前均须填写《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张贴海报申请表》(附件9)、《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悬挂横幅申请表》(附件10)。社团的宣传海报、条幅等须经过院团委审批后方能张贴。
第三十五条各级社团如需外出参加活动或者邀请外校社团等演出团体来校参加活动均需填写《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外出活动申请表》(附件11),经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违规者将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三十六条每学期结束前第3周为各社团提交活动材料时间。各社团活动资料交社团部指定邮箱,活动资料应包括:活动计划、活动总结、活动照片(每个活动需jpg格式的照片六张,照片应包括:宣传照片、比赛过程照片、全体选手和指导老师照片等)或DV。文字材料格式为:A4纸张,页边距为默认格式(上2.54cm、下2.54cm、左3.17cm、右3.17cm,段落的行距为固定值24磅,标题为黑体小二,内容为小四号宋体。所有上交材料均不返还。各级社团在上报材料的同时,必须做好自身的档案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七章社团经费管理
第三十七条经费来源:
(一)社会爱心捐助;
(二)成员缴纳会费;
(三)学校对优秀项目的拨款;
(四)其它合法来源。
第三十八条社团经费必须用于社团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进行分配。
第三十九条社团每学期可收取会费30元/人,但必须经社员同意并经社团部和团委批准,同时做好安全保管工作。除收取会费外,原则上不得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如确有需要,需向社团部提交申请报团委审批,除提交申请表之外还需要附交在社团收费表,社团收费表需要有百分之八十的社员签字(如社长代替社员签字,社员对社费不知情的社团,则对该社团的社长进行全校通报批评),经批准后方可收取。
第四十条社团所收会费由院学生会办公室监督管理,使用需提交申请,经社团部、院团委审批后方可使用。社团的会费、接受的捐赠与资助、开展服务性活动获得的经费和获奖经费的使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用于该社团章程规定的活动。院团委和各挂靠单位分别负责对所属社团经费定期进行核查,并通过随机组织协会会员调查的方式,了解该社团是否如实地开展了账本上的相关活动。院团委将不定期对全院社团会费使用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生问题,将按学院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十一条各社团的固定资产,凡是本会自筹经费购置者,其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归社团;凡是学院公共财物或由学院经费购置者,其所有权归学院,管理权归社团部,使用权归各社团,所有固定资产要做好注册管理。
第四十二条使用经费时,须经经手人、证明人、财务负责人、社团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方可支出。社团换届或者更换负责人之前,社团部须组织对其财务进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社团必须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社团部的监督。社团的经费管理应做到收支记账、账目清楚,并保留原始凭证。社团部将定期进行审计,对于账目混乱不清的社团,责令其进行财务整顿,并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建议给予纪律处分。社团整顿期间须停止一切财务活动。财务问题情节严重,直接注销该社团。对于注销的社团也必须进行财务清算。
第八章学生社团工作保障
第四十四条根据学院《三推三评激励工作条例》中对对学生社团工作评比规定推出相应的优秀荣誉。
第四十五条对于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经公开评定,校团委提请学院授予学生社团组织学年优秀指导老师称号。
第四十六条学生社团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校团委将通报批评:
(一)未及时进行学期注册;
(二)未经学校团委审批,擅自开展大型校内活动;
(三)组织纪律性差,不配合学生会社团部及上级组织开展工作;
(四)其他应当通报批评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学生社团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校团委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内停止一切活动:
(一)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
(二)违背章程和宗旨,造成不良影响;
(三)负责人、校内指导单位或校内指导教师空缺;
(四)组织机构长期不健全;
(五)未按时完成换届(换任)工作或操纵选举;
(六)不接受校内指导单位或校内指导教师的指导;
(七)私刻公章;
(八)出现财务问题;
(九)未经校团委批准,擅自以学生社团名义加入校外社会团体;
(十)连续三个月未开展任何活动;
(十一)活动过程中出现人身安全责任事件;
(十二)社团成员盗用社团名义举办活动;
(十三)一学年度受通报批评2次;
(十四)其他应当责令限期整改的情况。
第四十八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团委应当对其强行解散:
(一)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
(三)违背章程和宗旨,造成恶劣影响;
(四)不服从学校的管理;
(五)整改期满,仍不符合要求;
(六)其他应当强行解散的情况。
第四十九条被解散后仍以学生社团名义进行活动的,校团委将协同有关部门强行停止其活动,情节严重者,由校团委报请学校相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
第五十条对学生社团的奖惩决定以公告的形式在校团委。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由团委制订,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团委。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自发之布日起施行。
附件1: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发起成立学生社团申请书
附件2: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
附件3: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登记表
附件4: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社长登记表
附件5:《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注册表》
附件6: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
附件7: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注销登记表
附件8: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活动申报表
附件9: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张贴海报申请表
附件10: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悬挂横幅申请表
附件11: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外出活动申请表
附件12: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场地申请
附件1: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发起成立学生社团申请书
院团委:
我是院级专业学生 现申请成立 社团。本人保证遵守《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制度,在校团委及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为促进我校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证明
兹证明同学为我院正式在籍学生,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准予其发起成立学生社团。
辅导员签字:
团总支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年月日
附件2: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
社团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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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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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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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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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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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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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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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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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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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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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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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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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发起人情况 |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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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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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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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工作设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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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所属单位团组织意见 |
盖章年月日 |
院社团部 意见 |
盖章年月日 |
院团委 意见 |
盖章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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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社团发起人情况表格不足时,可附后;2.本表一式三份,院社团部一份,社团所属单位一份,社团一份;3.社团类别包括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4.社团简介应包括社团的性质、成立的动机与目的、社团的宗旨、社团的发展方向、社团的机构设置、社团的活动规划等;5.社团章程应包括社团名称,宗旨,职能,会员资格及权利义务,机构的职权及职责,负责人的产生、罢免及其职权职责,章程的修改、终止程序等。
附件3: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登记表
社团名称 |
|
指导老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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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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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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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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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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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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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
所在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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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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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
指导老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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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部意见 |
(签 章) 年月日 |
院 团 委 意见 |
(签 章) 年月日 |
附件4: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社长登记表
社团名称 |
|
个 人 情 况 |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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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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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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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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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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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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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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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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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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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表现 |
附教务处学籍科打印盖章的成绩单 |
辅导员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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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 意见 |
签名: 年月日 |
社团部意见 |
签名(盖章) 年月日 |
院团委 意见 |
签名(盖章)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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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注册表
社团名称 |
|
社团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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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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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
社员人数 |
|
社长情况 |
姓名 |
|
指导老师情况 |
姓名 |
|
分院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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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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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联系方式 |
|
社团开展的主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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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曾获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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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意见 |
盖章年月日 |
校团委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填写说明:社团类别包括专业技能类、兴趣爱好类、公益实践类、理论学习类; 所属单位指社团的挂靠单位即各分院或院团委。
附件6: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
社团名称 |
|
社团所在单位 |
|
负责人姓名 |
|
是否进行会员大会表决 |
|
会员大会表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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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销 原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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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负责人签字: |
指导老师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
所在单位团委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
院团委社联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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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三份,注销社团、学院团委和单位团委各执一份。
附件7: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注销登记表
社团名称 |
|
注册时间 |
|
社团负责人 |
|
联系方式 |
|
现会员人数 |
|
剩余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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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原因 |
|
现有物资及 处理情况 |
|
财务归属及 处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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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核 |
社团审核人签字: |
社联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 |
社团负责人 |
签字: 年月日 |
社团指导 老师意见 |
签字: 年月日 |
社团挂靠 单位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院团委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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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活动申报表
社团名称 |
|
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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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负责人姓名 |
|
活动负责人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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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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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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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人数 |
|
活动流程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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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 |
|
活动经费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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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意见 |
|
挂靠单位意见 |
(盖章) |
社团部意见 |
审批人:(盖章) |
院团委意见 |
(盖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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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张贴海报申请表
单位 |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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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原因 |
|
张贴时间 |
|
张贴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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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部意见 |
|
院团委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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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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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悬挂横幅申请表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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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
悬挂原因 |
|
悬挂时间 |
|
悬挂地点 |
|
社团部意见 |
|
院团委意见 |
|
宣传部意见 |
|
附件11: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外出活动申请表
社团名称 |
|
社团负责人 |
|
安全责任人 |
|
参加人数 |
|
活动地点 |
|
活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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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目的 |
|
离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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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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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须知 |
学生社团举办集体内部出游、外出考察等校外活动须遵守下列规定: (1)社团组织出游必须事先提前向社团部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社团外出活动申请表》,活动申请须经社团部审核签字同意后,报院团委审查具备各项安全条件,批准备案后,社团方可组织外出。 (2)未经批准,任何学生社团不得组织会员进行任何出游活动,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3)院团委批准后,须成立临时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制度,负责在外期间学生安全。临时安全领导小组成员须从参加出游的会员中产生,并由社团负责人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 (4)社团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团队成员人身及财产安全,社团出游出现安全问题,取消该社团本年度任何评优资格。 (5)返校后社团负责人应及时向院团委汇报活动及安全情况。 |
安全领导小组 |
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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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指导老师 意见 |
签字: 年月日 |
社团挂靠单位 意见 |
签字: 年月日 |
社团部意见 |
签字: 年月日 |
院团委意见 |
签字: 年月日 |
出游成员郑重承诺:我已阅知《安全须知》,并保证遵守。 全体签名(不得代签): 年月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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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学生社团校园活动申请表
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社团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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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办单位 |
(如有校外合作,须以附件形式提供姓名、电话、简介、人员照片) (若开展校内合作,须在本栏写明参与组织及指导老师) |
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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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类型 |
□XX□XX□XX□XX□XX□其它 |
宣传形式 |
□展板数量: □横幅数量: □海报数量: □设点数量: □传单数量: |
宣传周期 |
月日至月日 |
宣传地点 |
□X校区: □X校区: □X校区: |
活动时间 |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
活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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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简介 |
*须另附详细活动方案,此处请简要描述: *讲座报告类的活动须附讲座人、主持人身份信息、讲稿、PPT等演示文件。 *社会赞助须有双方签订的协议书。 社团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
活动主要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院系班级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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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 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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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 意见 |
指导老师签字: 年月日 |
挂靠单位 意见 |
挂靠单位签章: 年月日 |
社团管理 部门意见 |
社团管理部门签章: 年月日 |
校团委 意见 |
校团委签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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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三份,分别存于校团委、社团管理部门、挂靠单位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