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委组织部,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处,各省属高校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和省社会组织党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精神,及时掌握全省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情况,进一步推动全省党员队伍建设,经部领导同意,定于今年5月份开展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发展党员工作。重点督查2012年发展党员情况和2013年发展党员计划情况。
(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重点了解近三年来处置不合格党员情况和2013年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三)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主要检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规定》(湘组发〔2012〕24号)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上级党委(党组)成员指导下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行民主生活会质量测评、撰写民主生活会评价意见和建立民主生活会工作台账等情况。
(四)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工作。主要督查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省、市州、县市区留存党费补助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党员教育培训等党建工作经费的通知》(湘组发〔2012〕80号)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费收缴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党费收缴及使用、由省委组织部下拨的专项党费使用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补助党费下拨及使用等情况。
(五)党员领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主要督查《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湘组〔2005〕91号)、《湖南省省管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湘组发〔2013〕154号)及省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省管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省管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审批手续、证照管理等情况。
(六)创先争优长效机制落实情况。主要督查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的意见》(中组发〔2012〕17号)、《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建立“三亮三比三评”制度的意见》(中组发〔2012〕18号)、《关于继续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意见》(中组发〔2012〕20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坚持和完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会四评”制度的意见》(湘组发〔2012〕20号)、《关于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员“发挥五老优势、进行四项教育”制度的意见》(湘组发〔2012〕21号)、《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干部“一人学一技”制度的意见》(湘组发〔2012〕22号)、《关于在乡镇(街道)建立“三有两评”制度的意见》(湘组发〔2012〕23号)的落实情况。
二、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和抽查单位相结合,重点听取市州委组织部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及省相关党工委的综合情况汇报,所到市州抽查1个市直单位、2个县市区,每个县抽查2个乡镇街道(村、社区)、2个基层单位,省直单位随机抽查。
(二)综合督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省委组织部负责全面督查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各项工作,并会同省纪委重点抽查县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制度执行情况,会同省委教育工委重点抽查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情况,会同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重点抽查厅级单位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审批制度执行情况。
(三)查阅资料与座谈走访相结合,重点查阅反映工作开展情况的文件、会议记录及其他文字和影像资料,根据需要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看现场等掌握有关情况。
(四)根据需要对有关专项工作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相关要求
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综合督查工作,根据督查内容,结合自身职能,针对相关工作,抓紧进行自查,写出逐项自查情况的简要汇报。汇报要求事项明晰,简明扼要,实实在在,重制度建设,有的工作以数据说话。
综合督查时间为5月6日至20日,具体到各地各单位的时间和人员安排另行通知。联系人:江业成,联系电话:0731-82219782,电子邮箱:hndyglc@163.com。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