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调(代)课申报审核管理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
作者:
来源:教务科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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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时调(代)课申报审核管理流程的通知
结合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使用情况,规范和简化教师调(代)课程序,对任课教师需要临时调整上课时间或地点或授课教师等调(代)课申报审核管理流程进行了调整,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序号
|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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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 任课教师填写调(代)课申请单(纸制)或通过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http://my.hniu.cn/jwweb/)在网上申请调(代)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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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 院(部)领导签署意见(课程承担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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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 到课程承担院(部)办理调(代)课手续,并留存调(代)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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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 各院(部)教学办将调(代)课处理后结果通知相关教师,由调(代)课教师按调整后的结果通知学生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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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申请者必须提前3天以上提交临时调课申请,若因特殊情况,需紧急调整的,必须及时将调整情况通知院(部)教学管理人员,同时须在课后一天内完成调(代)课申请的补办工作,对未按要求和程序进行调(代)课操作的人员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2、申请者在填写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调(代)课单时,申请调(代)课原因要表达清晰(具体原因),调(代)课单中的内容填写要规范、表述清晰,否则,不予办理。
3、如申请审核未通过,或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成功办理调课手续,请务必按原课表上课,否则均视为私自调停课,按教学事故处理。
4、申请调停课者必须按要求补课,申请时未确定补课时间时,须以同样流程申请补课时间和地点。申请者未安排补课的,均作停课处理,不计算相应工作量。
5、教务处安排专人定期收集、整理教师调停和补课情况,并予以通报,同时将调课率纳入院部考核与教师个人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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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