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职学院、成人高校新增专业条件审核和拟招生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29 作者: 来源:高教研究室 编辑:吴彩霞 审核人: 点击数:

湘教通〔2013〕375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职学院、成人高校新增专业条件审核和

拟招生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高职学院、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2013〕15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高职学院、成人高校2014年度新增专业条件审核和拟招生专业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专业申报

(一)申报原则

1、暂停2014年目录外未批新增专业的申报。教育部已审定开设的目录外专业可申报。查询已开设目录外专业代码及名称请登录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www.zyyxzy.cn)。

2、新增专业原则上应在学校重点建设专业大类范围内设置。各校重点建设专业大类见附件4。

3、新增专业应做充分的市场调查,以就业为导向,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产业和举办院校有关行业、企业对技能型人才的实际需求。

4、各学校申报新增专业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

5、开设点已超过20个的专业(见附件2),原则上不再新增(含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和国家骨干高职学院)。

6、已完成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验收的学校,新增专业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国控专业、目录外专业和开设点超过20个以上的专业除外)。

(二)申报程序

1、学校填写《湖南省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校增设专业备案表》(附件5)和《湖南省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校2014年度新增专业汇总表》(附件6)报我厅职成处。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自行增设的目录内非国控专业只需填报《湖南省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校2014年度新增专业汇总表》。

2、我厅组织专家审阅各校上报的申报材料,对照《湖南省高职学院成人高校新增专业条件审核备案标准》(见附件1)对专业开办条件进行审核。

3、经我厅审核拟同意开设的专业连同其它2014年度拟招生专业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批备案。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湖南省高职学院、成人高校增设专业备案表》一式三份;

2、《湖南省高职学院、成人高校2014年度新增专业汇总表》一式两份;

3、申报已开设目录外专业,必须使用教育部已经指定的专业代码,还需另附专业简介和人才培养方案等材料,专业简介应包含专业培养目标(100字以内)、专业核心能力(100字以内)、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150字以内)、就业面向(100字以内)和其他(100字以内)等内容,同时附电子版。

4、申报增设医学类、药学类、教育类、公安类和司法技术类等国控专业必须由相应省级业务主管厅(局)签署意见后方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时间

新增专业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5日,逾期延至下一年度。

二、专业备案

2014年拟招生专业(成人教育专业除外)须报教育部备案。各校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网址:http://www.zyyxzy.cn,平台登录初始密码请向我厅职成处索取)填报。

(一)备案原则

1、实行先备案后招生的原则,不同意备案的专业一律不得招生。

2、连续三年未招生,没有在校学生的专业应予撤销(附件5)。拟撤销专业须填写《湖南省高职学院、成人高校2014年度拟撤销专业汇总表》(附件7),并不再在工作平台上填报。

(二)备案内容及步骤

具体操作程序及备案填报内容请按照工作平台上的操作指南执行。

(三)备案时间

各校工作平台填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5日。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邹志贤、刘婕

联系电话:0731-84714893

传 真:0731-82204507

附件:1、湖南省高职学院、成人高校新增专业条件审核备案标准

2、湖南省高职学院开设点已超过20个的专业

3、湖南省高职学院连续三年未招生应撤销的专业点

4、湖南省高职学院重点建设专业大类

5、湖南省高职学院、成人高校增设专业备案表

6、湖南省高职学院、成人高校2014年度新增专业汇总表

7、湖南省高职学院、成人高校2014年度拟撤销专业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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