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一款和《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二章第六条、第六章第十九条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可予注销学信网学籍处理。
经查:陈亦夫等5人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现将该批学生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学生将注销学信网学籍。
公示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来电、来信形式实名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旺旺中路8号;联系电话:0731-82782996。
附件:成人教育取消学籍学生名单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