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历教育 > 成人教育 > 正文

关于取消成人教育超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学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07 作者:刘楷华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行业培训与继续教育中心) 编辑:温建国 审核人:徐四军 点击数:

各位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一款和《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二章第六条、第六章第十九条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可予注销学信网学籍处理。

经查:陈亦夫等5人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现将该批学生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学生将注销学信网学籍。

公示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来电、来信形式实名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旺旺中路8号;联系电话:0731-82782996。

附件:成人教育取消学籍学生名单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