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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陈翔等4名学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9 作者:温建国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行业培训与继续教育中心) 编辑:贺辉路 审核人:侯茂松 点击数: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对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学籍学历的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一款和《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二章第六条、第六章第十九条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可予以退学处理。

经查,陈翔等4名同学超过最长学习年限4.5年,现将该批学生情况予以公示,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将在学信网作退学处理。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来电、来信形式实名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通信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旺旺中路8号北院3栋1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2782996

附件:成人教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