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普通话 > 宣传测试 > 正文

2024年上半年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4 作者:刘楷华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编辑:温建国 审核人:徐四军 点击数: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着力促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弘扬,满足我院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需求,为毕业生就业从事相关职业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水平提供支撑。根据《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拟定于5月25日开展2024年上半年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线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4月10日。

2.报名对象:2021级、2022级、2023级全日制在籍学生。

3.报名流程: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ehall.hniu.cn)进入“教务系统”,在“考试报名/成绩管理/社会考试报名”中选择“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确认报名的考生请加入普通话测试QQ群(群号:779594467)。

二、缴费确认

1.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有关事项的函》(湘语测〔2024〕2号)规定,大学生参加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按25元/人·次。

2.交费方式:学生完成在线报名后,报名费(以微信转账方式收取)交本班学委,各班学委在4月12日前将本班费用统一上缴继续教育学院贺老师。

三、领取准考证

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打印后发放到各班级,考生也可以到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ltt.org)在线打印。

四、测试须知

根据《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湘价函〔2023〕1号)文件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按照新的测试操作规程进行,新的操作规程取消备测环节。

测试当天,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北3-101教室候考。测试期间禁止携带手机、平板等具有通讯、录音、播放功能的电子产品和其他纸质资料,参加测试的同学请提前存放好自己的物品。

测试结束后需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和考场周围喧哗、逗留。

五、成绩评定

测试成绩评定的基本依据是《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试行办法》,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原则上在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证书发放及管理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由继续教育学院取回整理后发放到各二级学院,再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发放班级或个人。根据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及〈成绩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凡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可以查询到测试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补办证书和出具成绩证明;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七、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北院3栋108室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电话:0731-82782996

联系人:报名测试:刘老师;收费:贺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