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广大师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21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安排,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及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委教育工委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就开展2021 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三、具体安排
各单位要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和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各单位可自行制定实施。
(一)扎实推进“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活动契机,加强组织部署,明确分工责任,细化落实举措,继续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学习与考试参与率,力争学习教育广覆盖、见实效。参加本次活动的数据也将作为我省“宪法卫士”活动评奖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开展第八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12月3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我省将在太原市迎泽区大南关小学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活动主要安排为:
(1)9:00-9:05 升旗仪式。
(2)9:05-9:15 宪法晨读。由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条款(详见附件),现场学生及全体人员跟读,各地学校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 以下简称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3)9:15-9:20 北京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
(4)9:20-9:45 宣布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部分优秀学生进行展演。
(5)9:45-10:00教育部领导讲话。
请根据实际,通过普法网观看直播、参与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
(三)法律相关社团可在校内、社区进行宪法知识宣传等活动。
(四)各单位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影响力、感染力。
四、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宪法法治教育内容,着力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竟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要着力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推动宪法真正走入广大师生干部的日常生活,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
请学工处、院团委认真梳理“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将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生人数、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其他活动开展情况,形成图文材料于12月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宣传部邮箱xcb@mail.hniu.cn.(文件命名:单位名称+“宪法宣传周”材料)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