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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08日 00:00 作者:任珂珂 来源:部门 编辑:任珂珂 审核人:马孝杰 点击数:

各二级教学院(部):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中央资金的通知》和《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办法》相关要求,表彰励志典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确保没有一名学生因贫困失学,现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三年制大专2016级、2017级学生中优秀者。七类家庭经济特困学生,满足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标准的,除给与助学金资助外,可以给予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在校全日制高职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五年制高职2015级学生才能评国家助学金。

七类特困学生直接认定获得一等助学金资助,因名额限制无法认定一等助学金的,直接认定二等助学金,并享受差额补助。

二、评选指标和评选标准

本次下达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267人,国家助学金指标1958人,其中(一等助学金543人,二等助学金708人,三等助学金707人)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情况和各二级教学院部人数比例,现将相关比例分配如下:(1系二等1:18二等2:63)

三、评选时间

各二级教学院(部)于2018年10月25日前,完成申请、评审、公示等各工作,并将纸质材料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二级教学院(部)组织相关人员登陆“湖南省学生资助系统”(http://218.76.27.109/pros/identity/index.action) ,完成信息录入工作。

四、相关事项

1.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湖南省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和《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相关程序执行。按《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相关规定提交评审材料。申报材料表格以“2018本专科奖助评审(发学校).rar”压缩包中的表格为准,注意申报、审核各日期间合理间隔。

2.各二级教学院部应该提交的材料包括:

(1)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

A.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表(纸质档盖章、电子表格);

B.《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表格,顺序同A项一致);

B. 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电子文档);

C. 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

(2)助学金材料(评选)

A.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推荐名单表(纸质档盖章、电子表格、标题注明“(评选)”);

B.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不粘贴照片,纸质表格,顺序同A项一致);

(3)助学金材料(直接认定)

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推荐名单表(纸质档盖章、电子表格、标题注明“(直接认定)”);

(4)关于系统录入

各二级教学院(部)组织相关人员27日下班前登陆“湖南省学生资助系统”(http://218.76.27.109/pros/identity/index.action) ,完成信息录入工作,登录账号密码见《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用户账户信息管理》。填写相关数据时应注意填写时间逻辑间隔(如:学生申请日期9月29日,辅导员推荐日期应为9月30日,各二级教学院(部)意见应留足五个工作日公示日期,可填写为10月16日)

(5)各二级教学院(部)党总支书记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质量严格把关,并签字、盖章确认,纸质材料汇总后交学生工作处,电子材料汇总后发送到任珂珂办公邮箱。

3.如遇疑惑请联系学生资助中心任珂珂老师,联系电话82782028,6846。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