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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科生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1日 11:21 作者:罗永坚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保卫处、综治办) 编辑:田之骏 审核人:马孝杰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专科生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范围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规定,此次申报的资助对象为: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①2022年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②补报2009-2021年应征入伍的毕业生、2011-2021年应征入伍的在校生、2013-2021年应征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2.直招军士国家资助: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至2022年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3.符合《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参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

4.退役士兵学费减免:①2021年、2022年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②2011-2022年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退役士兵。

5.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二、 申请材料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https://www.gfbzb.gov.cn/)、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入伍后学籍状态需为“保留学籍”,毕业生学籍状态需为“毕业”)、毕业证复印件(毕业生需提供)。

2.退役士兵学费减免(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https://www.gfbzb.gov.cn/)、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退伍证书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状态需为“注册学籍”)。

三、 申请时间

每年9月1日——9月20日之间申请。

四、 申请流程

1.征兵系统表格审定:表格打印一式两份

①若是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需到批准入伍征兵办公室申请盖章(签署意见、填写联系电话和时间、盖章);

②若是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需到退役安置地征兵办公室和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盖章(签署意见、填写联系电话和时间、盖章);

2.学校财务学费审核:到学校财务处(1-201室)查询学费补偿金额,财务处老师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和填写时间,再到财务处领导办公室申请盖章;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材料:在确保材料齐全、手续齐全、各项材料填写准确且各项材料之间信息一致后,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如材料有问题,需根据意见进行认真完善,以免影响最终评审结果;

4.学校评审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签署意见、填写时间并盖章,并统一办理学校公章。同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申请材料统一上传到省评审系统和报送省资助中心评审;省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报送全国资助中心审定后即可发放相应学费补偿;

5.资助金发放:学费补偿款待上级审核通过并拨付到学校后,一般在申请当年的12月发放到学生本人中国银行卡。

五、 报送方式

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306室。

六、 其他说明

建议学生本人或委托亲友到校办理,如果邮寄材料,一定要邮寄给学院老师或同学接收,并指定专人代办,绝不可以将材料直接邮寄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免混淆或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