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突发事件(案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制定预案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院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案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学生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校园周边及社会稳定,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引领,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我院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分级分类分段分工“四分”突发事件(案件)应急处置体系。
三、预案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二)集中领导,分级负责。发生突发事件(案件)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领导,在党委行政的集中领导下,分级负责,做到职责分明、协调配合、安全有序。
(三)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形成结构相对完整、功能较为全面的状态,以便在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等主要环节中实现应对反馈灵敏、机构运转高效、处置规范有序。
(四)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依托于对各种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利用,依托于各种资源的整合利用,做到“六早”,即建立“四级信息网络”机制(学校-二级学院-班级-寝室)早发现、建立“分级逐级报告”机制早报告、建立“形势分析会”机制早研判、早预防、建立“谁的人谁负责”机制早控制、建立“学校为主导、事关部门为主体”机制早解决,把突发事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秩序失控和混乱,更不能形成突发事件扩大延伸到社会面的被动状态。
(五)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事件后,学校领导以及各部门负责人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六)分类分段,依法处置。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我院发生的突发事件。
(七)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为妥当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在应急工作预案中,要明确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得预案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校园突发事件(案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学院党委、行政班子成员。
成 员:各二级教学院(部)、院属其他部门党政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
党政办主任任应急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处长任应急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后勤处、教务处、信息中心、各二级教学院(部)、其他相关部门正副职或相关人员。
应急办公室负责处理突发事件(案件)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
(二)工作职责分工
1.学院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院长负责全面工作,
院党委和行政班子成员负责各自分管的工作和部门。
2.学院各部门负责人为各部门安全稳定直接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各项应急工作。
3.应急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决定。
五、校园一级突发事件(案件)应急处置办法
(一)校园一级突发事件(案件)范围
1.火灾等突发事件;
2.暴恐袭击等事件;
3.死亡自残等事件;
4.集体中毒等事件;
5.地震等自然灾害。
(二)校园一级突发事件(案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职责
1.成立一级突发事件(案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主管安全副院长、主管部门副院长
成 员:宣传部、党政办、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后勤处、事件(案件)发生部门等部门负责人。
2.成立一级突发事件(案件)处置工作专组:
(1)接待安抚专组:事件(案件)发生部门负责人、部门其他人员等。
工作任务:通知亲属或监护人来校,确认来校时间和行程方式提前迎接,安排好住宿宾馆、一日三餐和宾馆小型会议室,认真做好2对1的接待安抚和跟随、做好家属思想和情绪稳定工作,及时通报信息,遗物清理工作等。
(2)舆情管控专组:宣传统战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工作任务:关注事态发展,与网信办保持密切联系,对舆情进行管控。
(3)校内维稳专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正副职、其他工作人员、二级学院学管和教学领导、辅导员老师、物业经理、保安队长。
工作任务: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当地政法组织部门,分析研判各种信息,协调各项事务。控制校园内事态的发展,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防止外来人员冲击学校闹事。
(4)协调谈判专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事件(案件)发生部门负责人、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工作任务:把握好事件(案件)的整体处置程序、与家属共同做好当事人善后工作及人道经济救助、遗物等清理工作。
后勤保障专组:后勤处分管食堂副处长、党政办分管公务车副主任、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等。
工作任务:为在校内处置事件(案件)加班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餐,为处置事件的各组提供办事用车。
(三)校园一级突发事件(案件)处置机制
1.事件现场处置机制
(1)第一发现人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报告学院相关部门及领导,并马上电话报警(119、110、120等),进行现场保护。如遇火灾拨打119后,应立即用身边的灭火器进行初火扑灭;如火势已大,应立即疏散火场人员,等待消防车救援。如遇暴恐袭击门卫值班人员按下值班室110报警键后,迅速穿戴防刺背心、防割手套、钢盔,使用钢叉和盾牌阻挡暴徒进入校园,等待民警支援。
(2)值班安保人员快速到达现场,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围观和拍照,突发事件相关部门人员到达现场,确认人员、协助110民警和保安保护现场、120抢救伤员、并通知家属。如人员死亡应立即要求现场民警联系刑侦民警对死者和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勘验工作结束确定死亡原因后,征得刑侦民警的同意立即联系殡仪馆车辆将遗体运往殡仪馆。
(3)事件部门负责人确定当事人家属的行程方式、到达时间、相互关系、人员数量等,做好提前迎接的准备工作,如航班提前到机场迎接、高铁到车站迎接、驾车到高速等待等。
2.当事家属安抚机制
(1)突发事件当事人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召集本部门人员,成立家属接待安抚专组,针对家属数量和性别,安排至少2对1的人员跟随,防止在校内发生各种意外。如本部门人手不够,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确定其他部门人员参与。
(2)家属接待安抚小组安排当事人家属住宿宾馆和就餐事宜,并在住宿宾馆联系好小型会议室以备案情通报、协商谈判时使用。
(3)家属入住后,接待安抚人员必须在宾馆驻守、跟随,随时报告当事人所有家属的各种情况和动向,特别是前往学校的相关信息。
3.案情信息通报机制
(1)突发事件基本情况确定后,由维稳综治安全办在一小时内将基本情况电话或者短信上报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维稳办,并报告当地街道政法委、司法所和社区综治办。
(2)召开案情通报会。由公安部门通知当事人家属、公安刑侦民警、校方代表、街道司法所和社区综治办参与。由公安部门通报事件勘查检验情况,及对事件定性、定责,当事人家属发表意见,认可或者不认可。
4.沟通协商谈判机制
(1)公安机关召集当事人家属召开案情通报会后,家属方如认可警方对事件的基本定性和定责,学校方在校方无责的情况下可以与当事人家属方协商给予一定数量的人道救助金;如家属不认可警方对事件的基本结论,警方将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如认为学校对案件有责任,则建议家属使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2)如双方达成了校方无责的共识,则启动协商谈判机制。由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定3至5人组成沟通协商谈判小组,公安部门、街道司法所、社区综治办派人全程参与并录像,当事人家属方推荐3人参加协商谈判。要求全体参与协商谈判人员签名并登记相关信息,协商谈判过程中不恶语伤人、不发怒、不换人、坚持谈成。
5.筛查反馈研判机制
(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要从当事人的籍贯、求学经历、社会关系等信息中筛查各种信息,研判当事人家属行动和协商谈判情况,运用相关信息影响当事人家属,避免家属方因情绪激动给学校和社会带来负面舆情影响和安全稳定隐患。
(2)校方协商谈判小组代表,要用深切慰问之心、感同身受之情去与家属方沟通协商,公安部门代表讲案例讲政策,街道司法所和社区综治办代表折中调和。
6.行踪管控监控机制
(1)安保值班负责人在接到发生突发事件(特别是人员失踪)的通知后,立即(最短时间)通过校园安防监控视频,调看突发事件当事人各时间节点的行踪轨迹,如有需要,立即联动寻找人员,帮助确定发生事件时间和地点。
(2)协助公安民警勘查检验案件时,调看保存校园安防监控视频录像,监控视频的内容对任何人保密,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要求查看监控的要求,如当事人家属要求查看监控视频,须经过保卫处负责人的同意。
7.建立心理干预机制
(1)加大力度开展心理健康工作。学院心理咨询室建立危机干预的值班表,值班人员手机开机,随时监控突发状况。遇突发事件时,要求心理老师及时赶到现场处置危机事件,处置情况公布到辅导员群。
(2)利用帮扶中心,配合心理咨询工作。二级学院辅导员老师要随时关注所有学生,对可能出现的任何线索都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聘请心理专业老师给辅导员老师进行心理健康专业知识培训。
8.建立信息网络机制
(1)在班级建立信息员机制。班级所有的寝室长纳入班级班委会,每一位寝室长就是一个信息员,信息员单独建立信息员群(微信、QQ等),信息员对辅导员、班主任和班长负责,信息员对所报告的信息对其他人有保密的责任。
(2)搜集信息的范围和方法。信息员仅限对学生的不良信息进行搜集报告,如晚归未归、留宿他人、行为异常、消防隐患、违纪违规等。信息员不得使用违法违纪的手段搜集信息。
(3)辅导员、班主任和班长对信息员报告的信息要甄别对待,对重要或者紧急信息要立即反馈给二级学院领导。
9.建立值班制度机制
(1)二级学院、学工保卫处、教务处、后勤处等部门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除寒暑假以外的时间,各部门要排出值班表,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晚上电话值班),遇突发重大事件(特别是有人员伤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部门负责人要在一小时内赶到学校处置事件。
(2)启动预案后,相关人员要尽快赶到学校,各自按照分组及职责进入工作状态。
10.事件处置分析机制
(1)突发事件处理完成后一个星期内,搜集相关材料,形成事件(案件)卷宗,写出终结报告,报送上级部门。
(2)终结报告要对事件(案件)原因进行分析,寻找存在的问题隐患,落实整改预防,总结处置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亡羊补牢、未为晚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隐患整治预防和总结事件经验教训,是为了今后不发生或少发生突发事件(案件)。
11、应对地震等自然灾害预案
(1)在发生破坏性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时,教职工要迅速组织学生采取相应的自救措施,有秩序地迅速撤离危险地带,带领人员到空旷安全的地方。
(2)破坏性地震或塌方泥石流发生后,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各方面力量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
(3)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要组织人员加强对重要设备、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5)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报告上级政府。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学,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六、校园二级突发事件(案件)应急处置办法
(一)交通意外或其他事故处置
1.师生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时,现场人员应根据情况迅速打“120”或“110”请求支援或直接送伤者到医院就医。同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或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相关领导和辅导员得到通知后应迅速赶到现场。
2.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了解情况后向学院汇报,并根据情况及时与出事人的亲属取得联系。
3.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4.做好出事人亲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二)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处置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给辅导员老师。
2.辅导员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系领导汇报,及时在学生中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半小时内将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及时电话通知学生家长。
(三)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处置
1.学生发生小范围冲突、打架情况,知情人员应及时报告辅导员;发生学生群殴事件,知情人员应首先立即报告辅导员。
2.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医院诊治;同时辅导员应立即将情况向系学管主任汇报。
3.对大规模学生群殴事件,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获悉情况后半小时内应向领导小组汇报。
4.发生学生伤亡的,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查清事件原因和经过,对于重大恶性事件还应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工作。
(四)发生重大失窃案件的处置
1.师生发生重大失窃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安局报案,同时学生将情况报告辅导员,教师将情况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辅导员或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配合学院保卫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做好失窃师生的稳定工作。
(五)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处置
1.学院应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针对存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建立定期约见制,学管主任、辅导员要时刻关注学生思想动态。
2.学院对心理疾病严重的学生应联系转介到相关机构或医疗单位。
3.对于有过激行为(如自杀)、突发精神障碍的学生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校园稳定的危机情况,学管部门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六)学生罢课事件的应急处置
1.发现后必须立即向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汇报,学院各有关部门配合学生工作人员马上开展工作。
2.成立系部、学工保卫处联合工作组。
3.工作组听取辅导员了解的事件经过。
4.工作组听取学生申诉并通过内线了解内情。
5.工作组向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汇报并研究下一步工作方案。
6.视事件严重程度向学院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请示。
7.根据工作方案开展工作(视情况开展个别谈话、对话、召开学生座谈会、班委会、班会等。
8.组织学生上课补课。
9.工作组研究事件处理意见向院领导汇报 。
(七)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的预案
1.实验室要制定安全制度,任课教师为直接负责人,对全体学生负责,发生事故后要立即组织学生疏散,情况严重及时报警。
2.一旦在实验课发生突发学生伤害事故,如是电源漏电,教师应迅速将总电源关闭。如为化学药品引发的伤害事故,课任教师应根据有关知识组织对学生初步处理。
3.任课教师迅速要求医务室人员到场进行抢救。
4.医务人员与任课教师根据情况迅速打“120”和“110”请求支援或直接送伤害学生到医院就医。同时通知系领导和辅导员到场进行组织工作。
5.组织学生迅速回班,并做好安检工作。
6.辅导员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七、对突发事件(案件)的知情报告是全院师生的责任和义务。
(一)全院教职员工和学生如发现各类突发事件(案件),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向学院相关部门报告。
(二)对重大突发事件(案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突发事件(案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置的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追究责任。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0二0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