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4日 作者:肖中峰 来源:校企合作与科技处(职教集团秘书处) 编辑:左光群 审核人:谢哲 点击数:


全体教职工:

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

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需先在学校科研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2022824-2022916日,按要求填报并上请书,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课题分类

()基础理论研究。立足学术发展前沿,突出原创性、开拓性和学术思想价值,服务我省优长学科、特色学科、新兴学科建设以及社会科学普及等。

()应用对策研究。紧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战略前瞻性和现实针对性,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助力新型智库建设。

以上两类课题根据研究价值、难易程度和创新性,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课题。重大、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围绕《2023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重点选题及研究方向》(见附件)申报;一般课题分为立项资助和所在单位资助,重大、重点及一般立项资助课题资助经费分别为:8万元、4万元和2万元。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重大课题申报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职务,重点课题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县处级正职以上(含)职务

2.申报人一次只申报1个课题,且没有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课题申报。

3.承担国家课题、省部级课题和省社科联智库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社科评审委课题。

4.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同时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等省级课题;凡以其他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报课题,须在《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坚决维护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避免重复申报,杜绝多头申报。

报送要求

在科研系统申报后,经学校审核,再按规定时间在湖南社科网课题立项管理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并申报,申报完成之后从系统导出PDF版本文档打印2份课题申请书和2份课题论证活页,926日之前交至学校校企合作与科技处。

   人:肖中峰、李恩华

联系电话:1837486715518975141670

科研邮箱:ky@mail.hniu.cn

校企合作与科技处

2022824





附件:

1.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附件2-学科分类及数据代码表

3.附件3-2023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重点选题及研究方向

4.附件4: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