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学校现组织开展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研究院2024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1. 本次课题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三类,重点项目补助标准为5万元,一般项目补助标准为3万元,自筹项目无经费补助。
2. 课题申报立项和研究成果评审组织工作由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研究院组织实施。
3. 申报人员可按照项目具体情况选择申报,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择优立项,遴选3个重点项目、5个一般项目和不超过10个自筹项目。超出经费补助数量的研究项目,经商议后,发展中心将酌情确定部分课题入选自筹项目。
二、申报要求
1. 课题负责人需为我校在职人员,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具有深入研究,一般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同等研究能力。
2. 主持科研项目逾期未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禁止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
3. 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同年度只能作为1个课题的负责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课题研究项目。
4. 申报项目应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三、指导性选题
以下所列选题均为方向性、指导性选题,申报人员可以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和侧重点开展研究。所有指导性选题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研究成果可以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先予以立项。
(一)新型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构建;
(二)乡村网红培育;
(三)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
(四)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
(五)文化风景道建设;
(六)美育实践基地建设;
(七)公共文化驿站建设;
(八)旅游厕所管理;
(九)和美乡村建设;
(十)旅游公共文化云建设。
四、申报流程
1. 科研系统填报:为确保申报材料的可靠性及存档需要,申报人需在12月26日前在学校科研系统填报,并上传《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研究院2024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人需在12月26日前将《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研究院2024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提交至科技处。
其他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
联系人:廖映雁、彭洁
联系电话:13317340792、15874127971
附件:1.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研究院2024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 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研究院2024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申报书
科技处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