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普通高校校地校企合作的意见(来源: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索引号:430S00001/2017-00187
· 文号:湘政办发〔2017〕8号
· 统一登记号:HNPR—2017—0100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2-03-11
· 签署日期:2017-02-10
· 登记日期:2017-02-10
· 发文日期:2017-02-10
· 所属主题:科技、教育
· 所属机构:省政府办公厅
· 公开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深化普通高校校地校企合作的意见
湘政办发〔2017〕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更好发挥普通高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作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深化普通高校校地校企合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高等教育规律,以培养创意创新创业人才为核心,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为目标,以创新合作体制机制为保障,坚持因地、因校制宜,积极探索和构建新型校地、校企合作关系和产教融合发展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合作共赢。充分发挥高校科技、学科、人才综合优势和企业设备、技术、平台、资金和信息独特优势,遵循需求对接、自愿协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共赢的原则,推动各类创新要素与教育资源的集聚、整合与共享,实现产教深度融合和校企共享发展。
2、坚持综合改革,创新机制。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突破,着力破解制约高校开放办学的体制机制障碍,优化办学环境,释放高校活力。以需求传导式改革为主线,推动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教育质量评价等综合改革,探索高校转型发展的有效机制。
3、坚持育人为本,提高质量。围绕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解决高校人才培养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深化校地、校企合作的重点,充分发挥企业重要育人主体作用,推进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补齐高校实践育人短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坚持政府统筹,部门协同。发挥政府统筹协调、政策引导和条件保障作用,通过同步规划产业发展与人才培养,完善相关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着力营造统一领导、齐抓共管、行业企业全面参与的校地、校企合作良好生态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校地校企合作平台。全面建立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部门的合作关系,明确校地合作协调机构和运行机制,搭建校地对接和信息沟通平台,统筹规划和有序推进校地合作,加快实现产教融合发展。推进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湖南省大学科技产业园等高校科技园区建设,搭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等产学研用结合平台。推动高校建立地方、行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合作办学、合作治理机制,与行业、企业共同组建教育集团和人才培养联盟,共建共管二级学院和学科专业,校企合作的学科专业实现全覆盖。
(二)优化高校学科专业体系。统筹整合地方、行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形成优势和特色学科专业集群,完善覆盖全产业链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支持高校对接行业、企业人才需求,调整、改造、重组现有学科专业、设立交叉学科和复合型新专业,大幅度提高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比重。建立地方和企业专家参与的高校专业设置评议制度,完善基于社会需求变化的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机制,集中力量办好地方(行业、企业)急需的专业。
(三)推进高校课程体系改革。坚持以社会经济发展、学科知识创新、产业技术进步和企业人才需求驱动高校课程改革,形成对接紧密、动态调整的专业课程体系。鼓励校企合作开发专业课程教材,加强创新创业就业课程与教材建设,推动高校加大专业基础课、主干课、核心课和专业技能、实验实践课整合力度,积极开设跨学校、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课程,全面推行案例教学、项目教学,着力培养社会急需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推动信息化教学、虚拟现实技术、数字仿真实验、在线知识支持、在线教学监测等广泛应用,支持校企合作开发在线开放课程和共享优质课程资源,破解高校实践教学难题。
(四)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推动高校专业链与产业链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探索建立校地、校企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开展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大赛,加强实验、实训、实习环节,大幅提高实训实习课时占专业教学总课时的比例。积极推进各类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改革,鼓励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以校企联合培养为重要形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五)建设高校实训实习基地。创新校地、校企共建方式,按照行业企业先进技术水平,加快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和职业院校生产性实训基地等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依托企业科研、生产基地,建立校企一体、产学研一体的大型实验实训实习中心。推动高校整合校内资源,构建功能集约、资源共享、开放充分、运作高效的专业类或跨专业类实验教学平台。按照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要求,根据生产、服务的真实技术和流程,构建专业知识教育体系和技术技能训练体系。
(六)建设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改革和完善高校教师聘任制度,探索设立兼职教师特聘岗,积极引进行业公认专才,聘请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作为专业建设带头人和创新创业导师,大力优化专业教师结构。推动校企共建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职工实训基地,推行高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有计划选送教师到企业接受培训、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配强配齐高校实践教学专职队伍,完善专业技术职务、教学业绩考核、教师聘用、薪酬激励、校企交流等制度,加强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考核评价,落实全体教师实践教学职责。
(七)推进校地校企协同创新。坚持面向市场和企业需求,以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核心,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为重点,支持高校和企业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工业研究院、研发或中试基地、产学研合作基地等创新联盟,加强技术研发与攻关,促进先进技术转移、应用和创新,引领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引导和支持高校加快融入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行业技术创新体系,以解决生产生活实际问题为导向,广泛开展科技服务和应用性创新活动,打造区域性、行业性科技服务基地、技术创新基地。
(八)加强高校新型智库建设。发挥地方和行业企业积极作用,大力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进一步统筹整合资源,明确主攻方向,发挥优势特色,培育和组建行业产业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区域产业发展政策咨询机构等专业化的新型高校智库。坚持需求牵引,突出问题意识,支持高校围绕地方、行业企业发展重大需求、社会热点难点和重大现实问题,开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综合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参与决策咨询,引导社会舆论,充分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
(九)积极发展高等继续教育。统筹规划和规范发展高等继续教育,重点围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一线劳动者技术提升、技能深化、职业转换、城市融入的需求,积极推进高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建设地方政府、行业和企业依赖的继续教育基地。推进高校图书馆、实验室、网络课程、信息资源等向社会开放,健全学习成果认定、积累与转换制度,建设多样化终身学习服务平台,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渠道通畅、方式灵活、资源丰富、学习便利的终身学习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校地校企合作摆在经济社会和行业企业发展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有效运用总体规划、产业政策以及项目、资金等扶持手段,充分调动地方、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大力支持普通高校开展校地校企合作。省教育厅要探索建立省级部门会商机制,及时研究校地校企合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落实政策和资金支持措施。普通高校要把校地校企合作纳入改革发展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校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专业院系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明确机构和人员,扎实推进校地校企合作工作。
(二)完善政策措施。切实履行高等教育法定职责,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推动和支持普通高校校地校企合作的政策措施。鼓励各地政府出台奖补政策,大力支持校地校企合作项目。统筹整合各级财政和社会资金,通过存量调整、增量倾斜,重点支持高校在符合产业规划、就业质量高和贡献力强的领域开展校地校企合作。建立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与奖励制度,制定和完善企业接受高校学生实习实训的支持办法和税费政策。普通高校要加大经费投入,制定和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和服务措施,大力支持院系和教师开展校地校企合作。
(三)强化考核督导。把校地校企合作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开展校企合作、接纳高校师生实习实训等情况作为企业考核奖励、获取财政性资金和项目的条件。教育部门要建立校地、校企合作的跟踪检查和专项督导机制,突出质量与贡献,把校地校企合作纳入高校办学水平评估、领导班子考核、学科专业评价的重要指标,列入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重点内容,作为专业设置与调整、学校转型和相关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普通高校要把校地校企合作纳入院系工作考核、教师业绩评价的重要内容,确保合作成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和各普通高校要大力宣传加强校地校企合作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使校地校企合作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和行业企业发展、高校办学和教师教学的内在需要、必然选择与自觉行动。认真总结省级试点工作经验,宣传推介各地各高校开展校地校企合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努力营造校地校企合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