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二级网站建设,充分体现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建设思想,确保二级网站的健康发展和正常运行,结合近年来学院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学院二级网站建设进行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的各种法律、法规。
第二条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现代教育信息中心负责学院网站的整体规划、安全规范、公共信息资源的建设、维护,为校内各单位提供二级网站的虚拟主机空间租用服务,负责二级网站的申请、审核、停用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二级网站的单位用户必须是经学院批准的独立建制的二级单位、二级部门,各单位用户必须依据本规范建设和管理二级网站,并接受学院现代教育信息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未经学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或“湖南信息职院××”在公众网注册域名和开办网站。
第二章 网站的申请与终止
第五条 网站的申请
1.申请单位须准确填写《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二级网站申请表》(现代教育信息中心网站提供表格下载),指定专人作为网站管理员(必须是校内在职的正式员工),主管网络信息工作的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网站管理员携带《申请表》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等)到现代教育信息中心办理注册、审批手续。
3.在网站建设完成后,经现代教育信息中心审核通过,一个工作日内正式对互联网开放。
第六条 网站的终止
1.单位如需终止二级网站,网站管理员准确填写《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二级网站终止申请表》(现代教育信息中心网站提供表格下载),由主管网络信息工作的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由网站管理员持《申请表》到现代教育信息中心办理网站注销。现代教育信息中心停止提供虚拟主机空间租用和域名解析。
3.各单位在对二级网站的管理过程中,如违背本规范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代教育信息中心有权关停其二级网站。
4.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学院政策变更或校内部门变更,现代教育信息中心将有权终止相关二级网站。
5. 现代教育信息中心有权关停不按时办理年度审核手续或未通过年度审核的二级网站。
第三章 网站的技术规范
第七条 各单位二级网站必须以虚拟主机空间租用的方式交由现代教育信息中心统一管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自备服务器或需要进行主机托管的,须向现代教育信息中心提交申请并备案。
第八条 二级网站的HTTP端口统一使用80,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须向现代教育信息中心提交申请并备案。
第九条 二级网站空间为1GB,数据库空间为500M。各单位二级网站必须唯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重复申请。
第十条 用户申请的域名统一格式为 xxx.hniu.cn( xxx 为单位名称拼音首字母),现代教育信息中心为用户申请的域名提供域名解析服务。
第四章 网站的安全规范
第十二条 各单位网站管理员对使用其用户名在二级网站后台进行的所有操作和事件负全责,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其账号或网站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报告现代教育信息中心。
第十三条 网站管理员向网站上载文件前需对上载内容进行合法性和安全性检查。如果发现二级网站有上传病毒、后门木马等不良代码的行为,现代教育信息中心有权关停该二级网站,并追究网站管理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 原则上不为二级网站提供FTP服务。
第十五条 各单位必须对二级网站所涉及的自主编码部分进行严格审查,并承担因编码漏洞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在未查明并修补编码漏洞前,现代教育信息中心有权关停其二级网站。
第十六条 有后台管理模块的二级网站,其管理权限须由网站负责人妥善分配和保管。
第五章 网站的存储规范
第十七条 二级网站储存和传播的信息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等网络信息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 禁止在二级网站中储存、传播任何涉密信息;禁止传播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信息;禁止传播不利于国家和谐与社会安定的信息。
第十九条 二级网站空间只允许存放网站数据,禁止单位或个人利用网站空间存放任何与网站无关的文件。
第二十条 二级网站如果出现存储空间不足,应及时与现代教育信息中心取得联系,由现代教育信息中心统一规划存储方式和分配存储空间。
第六章 网站的内容规范
第二十一条 凡属可以公开的各类通知、新闻信息、公告等均可上网,具体内容包括:
1.通知类:全校性或部门性的一般会议及活动通知;
2.新闻类:校内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管理与改革、外事、医疗、后勤、产业、文娱、体育、校友活动等各方面的重要事件;
3.公告类:有关招生、就业的信息;招聘信息;文娱、体育及其它课外活动信息;集体、个人获奖及表彰信息;学术活动及会议信息,科研信息,成果转让及招商信息等;
第二十二条 凡不宜公开发表及国家有关法规禁止传播的各类信息(内部通知、通报、汇报材料、涉及政治或技术机密的材料等)一律不得上网。
第二十三条 严禁在二级网站上发布或转载与学院无关的任何信息。
第二十四条 栏目要求
1.学院各单位工作性质不同,二级网站栏目的设置要求也有所区别。
(1)非教学机构部门的网站须包含:
●部门概况——对部门的综合描述,可包含以下子栏目:
部门简介;
工作职责;
科室设置;
岗位设置;
●规章制度;
●办事指南——对部门所涉及的各项业务或服务必须在网站上提供详细的办事流程;
●网上办公——对部门所涉及到的业务办理工作进行必要的网络化,包括电子表格下载、网上提交申请、工作预约、网上业务办理等;
●联系方式;
●工作动态——对部门的最新工作情况进行公示;
(2)教学机构二级网站须包含:
●部门概况——对部门的综合描述,可包含以下子栏目:
部门简介;
管理机构——介绍学院内行政管理类的机构设置情况;
●教育教学,须包含以下子栏目:
师资队伍——须提供部门内讲师及以上教师的个人介绍;
学科专业建设;
人才培养——针对学生的培养工作;
●新闻通知;
●联系方式;
2.二级网站不允许私自设置BBS、留言簿等类似的交互性栏目。
3.除上述规定栏目外,各二级网站建设单位可在不违反本规范前提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设相应栏目。
4.网站管理员必须及时更新网站内容,确保所有网站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七章 网站的管理与维护
第二十五条 二级网站内容的管理与维护工作由各网站所属单位负责,现代教育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十六条 如果网站管理员发生异动,其所在单位须及时到现代教育信息中心办理变更与备案。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范由现代教育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现代教育信息中心网站提供本规范中涉及的所有电子表格下载。
第二十九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