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服务云平台、校企生一站式移动终端网络服务平台和就业创业工作大数据平台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17-06-10
作者:
来源:本部门
编辑:郭华威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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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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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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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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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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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核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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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服务云平台、校企生一站式移动终端网络服务平台和就业创业工作大数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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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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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台建设牵头单位以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系统建设工作机制,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推进落实。(5分)
2、明确1-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系统建设工作。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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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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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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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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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本系统建设的方案(5分)
2、及时提出建设申请。(5分)
3、与开发单位按时签定开发合同、启动项目建设。(5分)
4、编写平台业务操作规程,确认需求分析说明书。(5分)
5、按开发步骤严密组织系统开发工作,及时对开发单位提出问题和意见。(5分
6、对开发单位提出的疑问和建议及时反馈。(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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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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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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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月上报进度进展报告(2分)
2、开发进度不拖延,按要求及时完成。(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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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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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测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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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规定时间内积极组织本部门系统测试,提出测试意见. (2分)
4、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通过考核。(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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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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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运行与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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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机硬件申请配置到位。(2分)
2、在规定时间系统投入正式运行。(3分)
3、平台在就业创业服务、就业创业工作开展过程中效果好、应用与推广力度大(40分)
4、12月31日前完成平台验收(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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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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