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4
作者:蒋洁琼
来源: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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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财采购【2015】32号
市直各单位、各区县(市)财政局:
现将《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购〔2015〕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市市本级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从2015年9月1日起实施,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公务机票报销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二、各区县(市)公务机票管理改革工作在2015年12月实施。区县(市)公务卡发卡银行在中央单位和市本级已经确定的十二家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长沙银行、民生银行)内的,只需与上级行进行衔接,无需再进行系统开发;如不属上述银行的,需督促公务卡发卡银行完成系统开发以及与中国银联、民航局清算中心的联调联试工作。各区县(市)财政部门应当按预算级次及相关要求整理本级预算单位名单信息,在启动本级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前45天,按规定格式直接上报省财政厅采购处。
三、公务机票购买及报销流程详见《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操作手册》,各单位登陆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
联系人: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 王希
电 话:0731-88666341
长沙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