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发展规划处(新建办)部门工作职责
及个人岗位职责
(一)发展规划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决议、决定。
2、深入调研、总结经验,认真研究、科学论证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规划及重大政策,为学校的改革和事业发展提供可操作性的规划(计划)方案;
3、负责学院“十三五”规划的执行和“十四五”规划的制定;
4、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有关专项规划的调研、论证工作;
5、负责与上级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
6、确保部门安全、稳定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新建办职责:
1、在新校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执行国家建设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与市工务局联系,按法定程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实施工程建设。
2、配合市工务局依法、依规、依程序组织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咨询机构和试验检测等工作
3、负责制订本部门总体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各分部分项工作的进度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4、和市工务局一起对参建单位完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控制等建设管理,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完成。
5、负责新校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征集、报批等工作;
6、按计划配合财务处及时与市财政申请和汇报,保障新校区建设资金按时到位。
7、按计划组织完成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和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并按规定做好项目工程相关资料的归档和资产移交工作。
8、完成新建办日常工作。
二、部门权力清单
序号 |
权力清单内容 |
政策依据 |
1 |
落实学校各部门中长期发展和阶段性规划 |
学校“十三五”规划 |
2 |
编制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201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等相关内容与文件 |
3 |
新校区建设项目各项招标文件的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4 |
新校区建设项目过程管理、监督和验收 |
《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发〔2017〕9号等相关文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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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负面清单
序号 |
负面清单内容 |
防范措施 |
1 |
新校区建设项目过程管理、监督和验收中出现廉政问题 |
1、成立项目临时党支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2、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 |
2 |
新校区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 |
1、配合市工务局加强建设过程管理;2、加强建筑施工过程标准化管理;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督。 |
3 |
决策程序不按程序办理 |
严格按照学院决策程序流程办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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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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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办事流程
(一)事项一: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规划
发展规划处组织校内相关部门研讨→各部门提交材料→发展规划处汇总形成初稿并组织研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报教代会审核→报党委会审核→报上级部门审批→发布实施。
(二)事项二:新校区建设项目校内申请流程
新建办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制定新校区建设倒排整体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工作计划→和工务局讨论修定→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审定→实施。
六、个人岗位职责、岗位描述及考核评价
(一)发展规划处(新建办)处长(主任)
1、岗位职责:
(1)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发展规划处(新建办)的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本部门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并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3)围绕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和论证,为新校区建设和重点工作提供政策建议;
(4)负责本部门内部管理,抓好本部门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工作作风建设;
(5)配合市工务局负责新校区建设项目全面工作;
(6)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核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工作;
(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岗位描述(含岗位的基本学历、职称、能力、素质,岗位准入、培训等方面的要求)
发展规划处(新建办)处长(主任)岗位要求
(1)学历职称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
(2)能力素质要求: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学校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办实事、求实效,作风正派;
(3)岗位准入要求:熟悉规划、建筑等相关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管理、对外沟通和协调能力;熟悉岗位职责,有高校管理工作经验;
(4)培训提升要求:不定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和参加专业培训。
(二)发展规划处(新建办)副处长(副主任)
1、发展规划处(新院区建设办公室)副处长(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落实上级部门的指示和学院党委行政的决定;
(2)协助处长做好学院发展战略规划、重大决策、学院综合改革的调研论证,编制学院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
(3)协助处长做好学院发展规划处(新校区建设项目)各项工作及年度目标考核任务;
(4)协助处长全面做好新校区建设项目工作;
(5)负责部门职工劳动纪律、制度建设和考勤、印章、网站等日常管理,维护部门安全稳定;
(6)负责拟定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文件起草、文字、档案管理及其他文件及本部门预算与执行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发展规划处(新建办)副处长(主任)岗位要求
(1)学历职称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
(2)能力素质要求: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学校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办实事、求实效,作风正派;
(3)岗位准入要求:熟悉规划、建筑等相关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管理、对外沟通和协调能力;熟悉岗位职责,有高校管理工作经验;
(4)培训提升要求:不定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和参加专业培训。
(三)科员1
1、岗位职责:
(1)在部门分管处长的领导下完成新校区建设项目相关工作;
(2)协助办理新校区建设项目各类手续工作;
(3)协助新校区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
(4)负责新校区建设项目周报工作;
(5)负责部门资产管理、网站建设工作;
(6)具体负责部门安全、稳定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发展规划处(新建办)科员岗位要求
(1)学历职称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相关专业;
(2)能力素质要求: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学校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办实事、求实效,作风正派;
(3)岗位准入要求:有对外沟通和协调能力,熟悉岗位职责,有工程管理、造价、建设方面工作经验;熟悉规划、建筑等相关政策法规;
(4)培训提升要求:不定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和参加专业培训。
(四)科员X:
1、岗位职责:
(1)在处长的领导下完成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关工作;
(2)了解研究国内外高等教育的现状、发展规律和趋势,以及兄弟院校发展规划等方面的信息,为学校决策提供咨询;
(3)协助做好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专项规划编制的协调服务工作;
(5)协助新校区建设相关工作及兼任本部门报帐员;
(6)负责撰写学校事业发展报告;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发展规划处(新建办)科员岗位要求
(1)学历职称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2)能力素质要求: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学校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办实事、求实效,作风正派;
(3)岗位准入要求:有对外沟通和协调能力,熟悉岗位职责,熟悉规划等相关政策法规;
(4)培训提升要求:不定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和参加专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