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职责

部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各项政策法规和学院的各项决定,研究学院的方针、政策及本部门业务相关的文件精神,负责本部门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

2.负责做好本部门安全稳定、网络信息、资产管理、报账、业务档案整理分类移交等相关日常工作。

3.负责做好学院布置的文明创建、平安校园、绩效评价、绩效考核与二次分配等相关工作。

4.负责学院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各类各级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负责学院事业编制外用工管理、兼职(课)教师的聘任管理、负责工勤岗位人员考工定级工作。

5.负责教职工的调配及岗位异动工作及办理教职工的退休、辞职、返聘等有关手续。

6.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配套政策的制定、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各类人员的补充及各类人才培养工程对象的选拔、推荐与培养、考核工作。

7.负责学院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组织申报、评审及聘用工作。

8.负责学院教职工薪酬管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职工福利,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办理工作。

9.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整理、分类与移交,学院科级以下干部和普通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及人事信息的管理及统计资料的上报工作。

10.负责组织学院内部的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学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以及评优、奖惩、请销假工作。

11.负责对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调研,对本部门工作和分管群体的人文关怀,相关政策的沟通、交流与引导。

12.负责与本部门相关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效果督查与报告。对学院教职工出勤、外出培训、各部门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等进行督查与报告。

13.负责业务(党务、政务等)公开及与本部门相关的管理与服务业务数据的动态统计、分析和报告。

14.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管理业务进行检查,实时考核各岗位人员管理、服务和履行职责等情况。

15.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数据更新至2020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