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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40个教师节“从教三十年教师”认定和“教育教学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5 作者:高乐 来源:人事处 编辑:卢芳 审核人: 点击数:

适逢第四十个整数教师节,为肯定和激励广大教师干事创业,献身教育事业,在教师节表彰中拟增加"从教三十年教师""教育教学新秀"两个项目。请于2024年9月6日上午9:00前将推荐材料报人事处(教师工作部)邮箱,纸质材料送人事处(教师工作部)302办公室。时间紧迫,请各二级部门认真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