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61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学院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申报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二)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学历。
(三)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可免除普通话测试。
(四)参加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获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高等学校“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培训获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加认定当年在学校所在地的市州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8:00至11月1日17:00。申请人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工作单位”应填写所属高校全称。
2.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彩色白底,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无相同专业的才能选相近专业)。
三、申请人提供材料种类及要求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网报系统已对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自动核验,通过核验的不需提供纸质材料;未通过学历核验的,材料确认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信网上的电子信息备案表。
国外和港澳台学历现场受理时须提供毕业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且认证书的结论显示“所获学位证书具有相应的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话证书。网报时通过校验的可不提供纸质材料;未通过校验的,分两种处理方式:在校就读期间获得的证书,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非在校就读期间获得的,须同时提供原件、复印件和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不提供。
4.《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
6.聘用合同书等证明
(1)聘用合同书。
聘用合同书是指人事部门统一制作且具有劳资关系法律效应的合同依据,劳务派遣和聘书不能视为同效。在岗位及职责的位置必须注明“专任教师”“辅导员”或含“教学”字样的其他岗位名称;含“教学”字样的其他岗位须提供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两个学期课表(近两年内的)。
合同期限须签订三年且试用期已过,合同截止有效日期须在2024年12月30日之后。在编教师的合同期限及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可另提供入编材料佐证替代。
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一致。
(2)社保证明
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三个险种缺一不可。证明上须体现本校购买、受理之日前半年购买记录且缴纳状态是正常,并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在编在岗教师可用入编材料替代社保证明。
缴纳社保证明由本人到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s12333.com/revision/)“个人用户”打印。
医保打印方法:微信关注“湘医保”公众号--个人注册后登录--业务办理--打印业务--参保证明打印。
7.体检合格证明
(1)体检日期在当年或当前批次受理之日前半年之内有效。
(2)体检表须有医生签名、“合格”结论及医院公章;未签署结论的视为无效。
(3)学校统一组织在市州以上医院进行。
8.委托书
申请人打印委托书(见附件2),并在“委托人”和“日期”处手写签名。
9.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10.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注意事项
1.个人申请材料,须按《湖南省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附件3)顺序依次装订成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材料不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附具封面(附件4),并将材料提交至人事处。材料上交时间:10月21日-10月25日。
2.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老师将湖南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5)填写好于10月18日之前发送电子档到邮箱2020033@mail.hniu.cn。
3.《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中本人简历及个人信息部分由申请人填写,测评专家组签名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面试和试讲成绩与招聘考试成绩一致。
4.体检时间拟安排在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
2.委托书
3.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
4.湖南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
5.湖南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