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部门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政府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在学院行政领导下,对学院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独立的审计监督。主动接受上级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检查和资料报送。 2、建立健全学院内审工作规章制度,参与学院内部重要财经制度和内控制度的拟订。 3、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年度和相关工作总结。 4、对学院财务收支计划、预算的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5、对各部门、院部的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与其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经济效益等进行审计监督。配合财务处、内控处开展内控检查和风险管理。 6、对学院基本建设、维修工程的概算和结算进行审计监督,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 7、受理学院组织、人事部门委托,负责对学院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和领导干部离任(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8、对院内重大经济活动(如招生、基建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学院重大专项资金使用等)进行必要的审计监督。对年度会计报表、经济合同等有关经济活动学院要求审签的事项进行审签。 9、根据上级和学院的需要,经学校领导批准,负责组织、协调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工作开展审计工作。 10、做好与审计管理、服务相关业务数据的动态统计、分析和报告,提供审计咨询和信息服务,针对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建议。 11、监督检查各项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的落实、执行和整改情况。 12、收集和整理审计资料,做好档案的整理、分类、保管和移交,做好相关的保密工作。 13、负责组织、联系审计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人文关怀,相关政策的沟通、交流与引导。 14、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督查,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主动服务、履行职责等情况,实时绩效工作考核。 15、做好业务(党务、政务等)公开。部门网站的维护与更新。 16、认真做好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积极主动完成院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来源:部门 编辑: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