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有关填写说明与要求

发布时间:2020-10-21 作者:质量管理处 来源:质量管理处 编辑:韩啸 审核人:朱红建 点击数:

1.1名称

表中的所在城市,应选择学校主要校区所在的城市。

1.3-1.4 当年招生方式

当年是指的2020年

“三校生”:指高等职业院校对中等专科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技术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实行的招生。

“3+2”招生:指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利用优质的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进行五年制高职前三年的教育教学工作,但后两年高职教育阶段必须在高等学校举办”的教育形式。

五年制高职第4学年:指“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两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中后两年中的第一年;也即《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说明中的“五年制高职转入”。其与“3+2”区别在于前3年是否在本校内就读,教学计划是否五年一贯。

基于高考的“知识+技能”招生:是指以高考为基础,对报考高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增加技能考查内容,招生学校依据考生相关文化成绩和技能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一种招生方式。包含原版中“全国统考”和“省市统考”两种方式。

对口招生:是指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高职、以专业技能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的一种招生方式。

单独考试招生:是指国家示范性、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等,高考前在本地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范围内(经教育部批准的学校可跨省招生),单独组织文化和技能考试,并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和技能成绩,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的一种招生方式。

综合评价招生:是指办学定位明确及招生管理规范的高等职业学校的农林、水利、地矿等行业特色鲜明且社会急需的专业,高考前在本地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范围内,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一种招生方式。包括部分省份实行的注册入学。

中高职贯通招生:是指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的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的学生在完成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培养任务后,通过相关考核或直接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的一种招生方式。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是指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报名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由有关高等职业学校免试录取的招生方式。

3.1占地、建筑面积

绿化用地面积:是指学校占地面积中集中用于种植花草、树木以及天然林的土地面积。【高基521资产情况】

校舍总建筑面积:是指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教工住宅+其他用房之和。

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是指学校拥有产权,已交付使用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或已竣工未交付使用校舍、租借用校舍、临时搭建棚舍的建筑面积。

非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是指学校独立使用或共同使用的不属于学校产权的校舍建筑面积。

教工宿舍(公寓):是指学校产权的不出售给个人的用于周转的公寓、外籍专家楼、人才楼、院士楼等。

教工住宅:是指学校拥有全部产权或部分产权的教职工住宅。

3.5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注:财教[2012]488号】。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是指使用学校预算经费、科研经费、基建经费、校内部门自筹经费购买或接受捐赠的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1000元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均应纳入仪器设备管理范围。

4.1校内实践基地

“面向专业”中的“主要专业”不超过5个,每个专业需要输入“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如果有多个专业,专业之间用顿号分隔,如:电子商务(620405)、信息安全技术(590208)。

大型设备是指单价≥5万元的设备。

学年使用频率=∑(某课程使用该基地学生人数×周时数×学年内所开周数)。

专职管理人员,当其承担多个实验实训室管理时,以某个实验实训室为专职,其他为兼职。

校内实践基地建筑面积与“3.1 占地、建筑面积”中“实验室、实习场所”面积须一致。

该表中的“设备值”与“当年新增设备值”须分别与“3.5 固定资产”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和“当年新增资产值”保持一致。

该表中的“社会捐赠设备值”与“社会准捐赠设备值”须体现在“9.3社会准捐赠情况”表中。

4.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面向专业”中的“主要专业”不超过5个,每个专业需要输入“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如果有多个专业,专业之间用顿号分隔,如:电子商务(620405)、信息安全技术(590208)。

“接收应届毕业生就业数”的校外实训基地名称应与10.1.2 “学生就业情况”中“就业单位名称”对应。

5.1经费收入

办学经费的有关数据按自然年度采集,即本学年第一学期所在日历年度,如2019/2020学年度,办学经费统计年度为2019年。学校总收入和总支出都不包含贷款金额,社会捐赠金额不包含准捐赠。

政府购买服务到款额是指学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实际到账总收入,包括扶贫专项、社会人员培训、社区服务、技术交易、及其他各类政府购买的服务费用。

技术服务到款额是指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以外,学校科研技术服务的实际到账总收入,包括纵向科研、横向技术服务、培训服务、技术交易等经费。

7.1.1开设专业

请根据教务处发的“7.1.1开设专业表”中的在校生人数分专业填报学生人数及相关数据。该表中的五年制第4学年计入在校生一年级,第5学年计入在校生三年级;该表中的“订单培养情况”应与7.5产学合作及10.1.1学生基本信息表中的订单培养相对应。

7.3.2应届毕业生获证及社会技术培训情况

该表中分专业“毕业生数”须与“7.1.1开设专业”表中分专业的“毕业生数”保持一致。

学生职业资格证书按照其所获证书的最高等级(不分证书类型)分别计入初级、中级、高级和无等级,不重复计算。

7.4顶岗实习

该表中分专业“毕业生数”须与“7.1.1开设专业”表中分专业的“毕业生数”保持一致。

保险险种名称(保险费出资方)需要输入:保险险种名称(保险费出资方),如有多个险种,用顿号分隔。比如人身意外险(学校)、人身伤害险(学校)。保险费出资方是指学校/企业/个人/其他。

需注意:顶岗实习毕业生总数≥企业录用顶岗实习毕业生数

顶岗实习毕业生总数≥顶岗实习对口毕业生数

顶岗实习学生总数(含大一、大二、大三)>顶岗实习毕业生总数

顶岗实习学生总数≥实习人数

7.5.1产学合作基本情况

请注意该表中的数据与“4.2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有关联。

产学合作企业总数>4.2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个数,“接受毕业生就业数”与“10.1.2学生就业情况”中的“就业单位”有关联。

“订单培养”须与7.1.1及10.1.1中的订单培养相对应。

该表中的“社会捐赠设备值”与“社会准捐赠设备值”须体现在“9.3社会准捐赠情况”表中。

7.5.2现代学徒制培养

此数据表为今年新增数据,需与7.5.1产学合作中的“是否合作开展学徒制专业”字段一致。

7.6.1招生

招生是指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实际招收入学的新生数,包括春、秋两季招收的学生,统计时期是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本地市是指学校所在的地级市。

本省市是指学校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即1.1名称中的“所在地区”。

7.6.2 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

该表中分专业“毕业生数”须与“7.1.1开设专业”表中分专业的“毕业生数”保持一致。

7.6.3 往届毕业生就业情况

该表中分专业“毕业生数”须与去年采集的数据一致。

8.8奖助学情况

“奖助金额”为总额,单位“万元”。

9.3社会(准)捐赠情况

如果该表中填有数据,那么在7.5.1中的“对学校捐赠设备总值”、“对学校准捐赠设备总值”应该有相应的数据。

9.4应届毕业生主要就业单位与联系人

该表中“主要就业单位”指的是接受本校应届毕业生超过5人(含5人)的单位。9.4中的“应届毕业生主要就业单位”要出现在10.1.2中的“就业单位名称”中。

10.1.2 学生就业情况

此表中毕业生数以教务处发放的数据为准。

该表中的“就业单位”与“4.2 校外实践基地”、“7.5 产学合作”中的校外实践基地和合作企业有关联(因后两表中有“接受毕业生数”)。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商业企业是指年商品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和年商品销售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

另:所有涉及到年月,都需按标准格式输入,如2019年9月,表示为:20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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